第二天一早,孟昭直接去了偏帐。
林初禾正坐在书案后面,手里拿着朱笔,快速地在一叠名册上勾画。
“参军,我留下。”孟昭开门见山,语气里没有半分文人的扭捏,“方明远的那个位子,我顶了。我教他们识字,教他们算术。”
林初禾手里的笔没停:“好。束脩按军中百夫长的例发,管三顿饱饭。”
“但我有个条件。”孟昭站在原地。
林初禾停下笔,抬起眼看他:“说。”
“我想给京城写封信。寄给太学里的一个旧友。”孟昭直直地看着林初禾,声音不大,但咬字极重,“我不替北疆喊冤,也不替你们招兵买马。我只是想告诉他,我还活着。还有,我们在书里读到的那些东西,在这儿是真的。”
在这个节骨眼上,从北疆往京城送信,是一件极其犯忌讳的事。一封信要是落到了方子慎或者锦衣卫的手里,不仅会牵连收信的人,还可能顺藤摸瓜,直接把北疆在京城埋的暗线给拔了。
但林初禾连半刻的犹豫都没有。
“沈浪的商队明天一早出关,有一批货要经暗路转送京城。”林初禾把手里的名册合上,“今晚把信写好,明天早上交给管事的。”
“多谢。”孟昭说完,转身出了偏帐。
入夜。
孟昭回到了自已的土坯房。屋子不大,但老赵白日里让人烧了热炕,很暖和。
他走到粗木桌前,铺开一张在军库里领来的麻纸。纸面粗糙得很,甚至有些发黄,但他一点也不在乎。
他提起笔,饱蘸浓墨,极其平稳地写下了第一行字。
“周牧吾友,见字如面。我到北疆了。以下所,我亲眼所见。”
写完这句,孟昭的笔尖悬在了半空中,停住了。
这封信其实并不长。他想说的话,在白天蹲在田埂上看泥巴的时侯,就已经在心里过了一百遍了。但他却写得极其艰难。
每落笔写完一行,他都要停下来,盯着那几个字看上半天。
他在想,这句话要是落到了锦衣卫的手里,会不会给周牧招来杀身之祸?如果写北疆兵强马壮,锦衣卫就会给周牧扣上一顶“勾结逆党”的帽子;如果写朝廷腐朽不堪,那这就是现成的谋逆罪证,周牧拿了信,是要凌迟处死的。
他不是在给旧友写信,他是在给远在京城的兄弟的性命上保险。
他只能字斟句酌地去描绘这片土地。写这边的冻土有多松软,写大棚里的温度,写学堂里那些吃着高粱米大声背书的孩子,写那把带着熟肥味儿的黑土。不提刀枪,不提朝政,不提林初禾与萧烈,只写最平平无奇的活人和庄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