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夜风褪去了刺骨的凛冽,带着一丝微不可察的暖意拂过北疆大营。
屯田司的偏帐里,炉火正旺。林初禾站在灶台前,手里拿着一把长柄木勺,正全神贯注地盯着锅里翻滚的糖色。
白天从野蜂窝里提纯出了明黄色的蜂蜡,剩下的那一罐子纯正野蜂蜜,自然不能浪费。北疆的粗粮吃多了,不仅胃里容易反酸,人也容易觉得口舌寡淡。林初禾决定让一道在现代最寻常,在这个时代却分外奢侈的甜品——蜜汁拔丝红薯。
红薯是南坡大棚里刚收上来的,个头饱记,水分充足。林初禾将红薯洗净去皮,切成均匀的滚刀块,在油锅里炸得外皮金黄酥脆后捞出。随后,他将那罐过滤得干干净净的野蜂蜜倒入锅中,加上少许清水,用小火慢慢熬煮。
蜂蜜在高温下渐渐起泡,从大泡变成密集的小泡,颜色也变得浓郁透亮。林初禾看准时机,将炸好的红薯块一把倒入锅中,手腕飞速翻动,让每一块红薯都均匀地裹上那层粘稠醇厚的蜂蜜糖浆。
“起锅。”
一盘金灿灿、油亮亮的拔丝红薯装入白瓷盘中。林初禾又在旁边备了一小碗凉开水,放进食盒里,提着朝主帐走去。
主帐内,两根明黄色的蜂蜡静静地燃烧着。光线柔和明亮,将整个营帐照得亮堂堂的,再也没有了过去羊油灯那种熏人的黑烟和膻味。
萧烈正坐在帅案前批阅军报。他的气色比初春刚过敏时好了太多,脸颊上恢复了属于武将的坚毅与凌厉。
听到脚步声,萧烈抬起头,看到林初禾提着食盒走进来,深黑的眼眸里闪过一抹微不可察的柔和。
“白日里刚弄出了照亮的黄蜡,晚上又捣鼓了什么?”萧烈放下手里的朱笔。
林初禾走上前,将食盒里的白瓷盘和小水碗端了出来,放在案几上。
“野蜂蜜提纯剩下的底子,让了个拔丝红薯。”林初禾递过去一双筷子,“趁热吃。夹起来的时侯会有糖丝,先在旁边的凉水碗里蘸一下再入口,免得烫嘴粘牙。”
萧烈接过筷子,依夹起一块红薯。果然,金黄色的糖浆被拉出了一条长长晶莹的细丝。他在凉水碗里轻轻一点,原本软糯的糖衣遇冷瞬间变脆。
送入口中,外皮酥脆香甜,咬破糖衣后,里面是滚烫绵软的红薯肉。野蜂蜜独有的醇厚花香在口腔中散开,甜而不腻,咽下去后,整个胃里都泛起一阵妥帖的暖意。
萧烈一口接一口,吃得十分专注。对于常年在生死边缘游走、习惯了粗茶淡饭的藩王来说,这种纯粹的甜蜜,是一种能让人瞬间卸下防备的安宁。
一盘拔丝红薯很快见了底。萧烈放下筷子,端起旁边的温水喝了一口,冷硬的下颌线明显放松了下来。
“王爷,”帐外突然传来齐锋的通报声,打破了帐内的宁静,“草原上有飞鹰传书送到了。”
“进。”萧烈神色一凛,瞬间恢复了主帅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