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像肉,又带点甜,还带点辣……闻着口水怎么止不住地流?”
“是从太虚楼飘出来的!”
此时,太虚楼后厨。
第一锅“绝味鸭脖”出锅了。
经过红曲红的渲染,原本苍白的鸭脖变成了诱人的酱红色,油光发亮。经过亚硝酸钠的护色,肉质紧实红润,看着就很有食欲。
“牛师傅,尝尝。”
李得闲拿起一根鸭脖,递给牛大勺。
牛大勺看着这根“下水”,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
他试探性地咬了一口。
因为是竖着咬的,没咬到多少肉,倒是啃了一嘴的卤汁。
“嗯?”
牛大勺的眉毛跳了一下。
辣!
先是直冲天灵盖的辣味,紧接着是浓郁的麻味。
然后,当他开始撕扯骨头上的肉丝时。
那种经过增香膏强化的肉香,混合着鸭肉特有的紧致口感,在唇齿间爆发。
肉不多,紧紧贴在骨头上。你需要用牙齿去撕,用舌头去剔,用嘴唇去吸吮。
“滋溜——”
牛大勺不知不觉地把一截骨头吸得干干净净,然后吐了出来。
牛大勺不知不觉地把一截骨头吸得干干净净,然后吐了出来。
“还要!”
他本能地又咬了一口。
根本停不下来!
这种“费劲巴力才吃到一点肉”的过程,反而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快感。特别是那种麻辣鲜甜的回味,让他忍不住想找点什么东西喝。
“酒!东家!有酒吗?”
牛大勺满脸通红,大喊道,“这玩意儿太下酒了!若是有一壶好酒,我能坐这儿啃一天!”
“这就对了。”
李得闲满意地点头。
他又递给温如玉一个卤鸡爪。
温如玉平时最讲究斯文,哪里肯在大庭广众之下啃鸡爪子?但闻着那股香味,他还是没忍住。
这一啃,就沦陷了。
鸡爪子煮得软烂脱骨,胶原蛋白满满,又糯又辣。
“郎君……”温如玉一边吐骨头一边说,“这东西……有毒。我感觉我的手不受控制了,只想往嘴里塞。”
“这就是‘鸭脖’的魔力。”
李得闲看着这两位被工业调味品征服的古人,眼中闪过一丝精光。
“牛师傅,你说得对,这东西最下酒。”
“而汴京城里,谁最爱喝酒?”
“酒鬼?”牛大勺问。
“不,是那些去‘勾栏瓦舍’寻欢作乐的恩客,还有那些陪酒的行首姑娘们。”
李得闲站起身,指向窗外繁华的夜色。
“樊楼靠什么赚钱?靠的是酒,靠的是那帮有钱人一边听曲儿一边喝酒。”
“他们的下酒菜是什么?无非是些花生、豆腐干、切羊肉。”
“太无聊了。”
李得闲冷笑一声。
“今天,咱们就组建一支‘外卖突击队’。”
“阿蛮!”
“在!”阿蛮正偷偷把一个鸭头塞进嘴里。
“别吃了。去找二十个机灵点的小乞丐,给他们洗干净,换上统一的衣服。”
“每人挎一个篮子,装上这些鸭脖、鸭翅、鸡爪。”
“去哪?”阿蛮问。
“去各大青楼,去各大瓦舍,甚至去樊楼的门口!”
李得闲下达了作战指令:
“免费试吃!只送给那些最红的姑娘!”
“只要那些姑娘们爱上了啃鸭脖,那些恩客们就会像疯狗一样来买。”
“记住,告诉他们,这叫‘相思骨’。越啃越想,越想越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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