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些退居乡野也是当时乡绅构成的主要部分,在封建社会即使是失去官职的官员也必须保持着其与众不同的身份地位,凭借这样的地位其慢慢成为了各个当地的乡绅团体的“管理”力量。
这也就导致“乡绅”这一阶层慢慢在明朝中叶形成,而到了清朝末年的时候其的大体含义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乡绅这一阶层在明清甚至近代的中国历史舞台上扮演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对于规范知识的掌握让他们脱离了普通百姓这一身份,成为了有着一定地位的“知识阶级”。
但是他们又在朝堂并没有官位,仍还是普通百姓,他们虽然不是官员但是又不是普通的百姓,他们始终在封建社会的清议派以及统治阶级的在乡野派的地位。
他们所得到的的各种社会地位都是封建统治结构在乡野社会组织运作中的一大典型的体现。
这都主要体现在两个部分,第一是其充当着朝廷以及官府在百姓之间的“一座桥梁”,并且会带头执行一些朝廷的政策。
第二部分则是充当着社会的政治带头人,其就是平民百姓和官府之间对话的一座桥梁,其在社会中的作用十分重要。
一旦这座桥梁坍塌那么当时的社会也会出现一定的混乱局面。
乡绅这一在当时社会特殊的阶层,虽然官府并没有发布明文规定来承认其的存在,但是在明清时期的政治统治中,其的存在已经被各个势力所默认的存在以及肯定了其的地位。
古代的政区的设置其实只设置到县一级,至于县以下的地方并没有专门设置地方官来对其进行治理。
这些地方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都是属于自治的情况,老百姓们都是自己管理自己,自己解决自己的各种问题,而这时候这些“自治”就也要通过“乡绅”来进行实现。
乡绅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其是生活在自己的家乡本地,中国人骨血中对于“血缘”和“地缘”的重视程度使得其是影响人们社会交往的最重要的一个处事原则。
在那时候的中国,有着一个和本地的宗族留着相同的血脉的人才会得到当地人们真正的信任,其的所作所为才会被认为其的出发点就是为了本土的百姓。
所以,乡绅们因为有着先天的优势使得他们可以更好地拥有当地百姓的支持。
其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可以处理百姓和官府之间的关系。
在清朝末年的时候,就出现过这样一件事情:华北泥井镇的屠户拒绝向政府交纳税收,并且各个屠户都一起组织联合起来通过罢市的举动来表达对此的抗议,这就导致在集市上百姓就买不到肉可以食用了。
而最终解决这件事情的一大重要环节就是当地的乡绅出面和政府及屠户两方进行沟通和调节,使得官府和屠户达成了相关协议才使得市场上又有了固定的肉类流通。
而其也作为特别的百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代表着当地百姓的利益,所以其也是当地百姓的一大“保护伞”。
比如他们会参与抵御官府随意对百姓征收赋税以及对地方官的恶行的弹劾等等。
问题是,显然就乌河镇这么一个偏僻而且没有什么特产的地方,是不会引来上面的目光的。
所以江瀚就以此来说三大家族至少没有他们自己想的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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