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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第116章

交锋(二)

在中国传统的封建社会,广大农村地方虽然在形式政治上隶属于国家政治统治下,但农村社会事务的真实掌管者却是乡绅。

“天高皇帝远”,几乎所有农村的重要事务都是乡绅领导并执行的。

因此,乡绅阶级作为农村的实践领导者在乡村拥有着重要的地位。

秦朝为了防止地方势力强大,加强中央集权,在选派官员的时候往往不会启用当地官员。

但在皇帝选派的官员到达管辖地域时,官员对于当地的治理还是会依靠当地望族乡绅。

乡绅在农业社会的地位较高,虽然本质上乡绅阶层是为维护国家统治而服务,但在某些方面,他们对于农村建设的贡献也相当大。

选择入仕为官的被称为“士”,而选择不入仕的那一部分被称为“绅”。

在秦汉有一个制度一直被沿用到明朝,这个制度就是“乡亭制”,其是以官府派遣为主,民间的推举为辅参考意见的选派方式。

这使得“士”和“绅”慢慢成为政府和民间的一个重要纽带,这也为之后“乡绅”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我们都普遍认为,“乡绅”这一观点第一次出现在宋朝,到了明清时期达到了顶峰。

但是在秦时期到宋朝的时候就已经出现过很多有着相似概念的名词,比如说权绅、绅士等等。

但是“乡绅”的确是到了宋朝才正式出现,而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发展,到了明代的中后期的时候其才正式被人们接受。

在这个时候的“乡绅”的概念是对之前“士”以及“绅”意义的延续,其特别是指民间有着学问的“绅”和“士”。

也就是说这其中特指一些在科举考试中落榜无奈回到原地的“士子”以及各地有着一定文化的中小地主阶级。

在隋朝时期科举制度横空出世,伴随着历朝历代对于其的不断完善,学习规模慢慢也实现了制度化,这一制度从一定的程度上保障了“绅”和“士”这一阶层的不断壮大。

到了明朝时期从明太祖起就对于科举制度十分重视,科举制度帮助明朝选拔了很多有利国家发展的人才。

同时“士”和“绅”数量增加使得很多考取了一定的功名但是并没有得到官位的士子们大量地留在了乡村。

也就是说一些曾经努力想要踏上朝堂却失败的“士”也就慢慢留在了自己的原籍成为了“乡绅”的最主要构成部分。

据后世人们的统计,在太平天国前的时候,生员占了乡绅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三左右,而其中甚至也包括了举人和进士等等。

如果真的说起来,袁麟他们三个人的父辈都是有着功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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