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胡同里,李得闲并没有急着立刻冲出去。
作为一名在商海里呛过水、差点淹死的创业者,他深知“准备工作”的重要性。
刚才那个货郎和那群大婶虽然被吓跑了,但那是因为他们没见识,加上被“喷气”的特效给镇住了。这招“装神弄鬼”只能用一时,不能用一世。一旦进了繁华的大街,遇到见过世面的官差或者地痞,光靠一个会冒烟的瓶子,未必能护得住他。
而且,最关键的问题是——他穷。
兜里除了那张没用的红票子,连个铜板都没有。
“这保温杯……不能卖。”
李得闲摩挲着手里尚有余温的304不锈钢保温杯。这玩意儿现在是他的防身武器,也是他的“身份证明”。在古代,拥有如此高纯度、高硬度且不生锈的金属器皿,本身就代表着一种不可侵犯的地位。
更何况,这杯子还能装热水。在卫生条件堪忧的古代,喝生水是要命的,这杯子就是他的生命保障线。
既然不能卖杯子,那就得找点别的“破烂”去换钱。
他回头看向那扇悬浮在半空中的冷库门。
门缝里透出的蓝光依旧幽幽地闪烁着,像是在诱惑他。
关上门后,那扇闪亮的不锈钢门竟然在阳光下变得模糊,渐渐和周围的破墙融为一体,看起来就像是一块长满爬山虎的烂墙皮。
他试着摸了一下,手感还是金属的冰凉。“看来这门自带防窥屏功能啊。”李得闲松了口气。但他也发现,只要有人往这里扔块石头,或者那种不怕死的流浪汉进来撒尿,还是会发现端倪。必须把这块地买下来,圈成私人禁地!
李得闲深吸一口气,再次钻进了那个连接着2024年的狭小空间。
冷库里依旧是那副凄惨的模样。半箱没卖完的“快乐水”孤零零地躺在地上,旁边是几袋受潮的火锅底料,还有架子上几个落满灰尘的杂物。
他的目光在架子上扫了一圈,最终定格在一个角落。
那里放着几个玻璃杯。
那是他开店时为了搞促销,在拼夕夕上批发的“开业大礼包”赠品。六个杯子九块九包邮,平均一个一块六毛五。
这种杯子是典型的工业流水线产品:高硼硅玻璃,没有任何花纹,直筒型,杯壁厚实,通透度虽然比不上水晶,但在这个时代绝对属于“神物”。
“就你了。”
李得闲抓起一个玻璃杯,对着冷库昏暗的灯光照了照。
虽然杯底印着一个小小的“madeinchina”字样,但只要不仔细看,谁能认得出来?在宋朝人眼里,这就叫“无瑕天成”。
他把玻璃杯小心翼翼地揣进卫衣的兜里——幸好这卫衣是oversize款,兜大,能装。
他又顺手拿了一瓶可乐,塞进裤兜,这才转身钻出了冷库。
这一次,他没有犹豫,大步走出了死胡同。
……
一出胡同口,一股巨大的声浪如同海啸般扑面而来。
刚才在胡同里只是听个响,现在真正置身其中,李得闲才感受到什么叫“八荒争凑,万国咸通”。
这里是汴京,11世纪地球上最繁华的超级大都市,没有之一。
脚下虽然是土路,但这土路宽阔得惊人,足以容纳四辆马车并行。街道两旁,店铺林立,酒楼高耸。彩楼欢门(宋代酒楼特有的竹木装饰门楼)一座连着一座,上面扎着绸缎和鲜花,在阳光下争奇斗艳。
空气中弥漫着复杂的味道。
有胭脂水粉的香气,有羊肉汤的膻味,有炭火的烟熏味,当然,也少不了角落里飘来的那一丝马粪味和汗臭味。
这就是真实的宋朝。
李得闲站在街口,像个傻子一样张大了嘴。
太繁华了。
相比于现代那种冷冰冰的钢筋水泥森林,这里的繁华带着一种热气腾腾的烟火气。
“卖炊饼——!刚出炉的炊饼——!”
“冰雪冷元子!解暑咧!”
“洗面汤!好喝的洗面汤!”
小贩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声调抑扬顿挫,像是在唱戏。
街道上人流如织。
有穿着丝绸长衫、摇着折扇的文人;有挑着担子、满头大汗的苦力;有骑着高头大马、前呼后拥的权贵;还有坐着轿子、只露出一截衣角的深闺妇人。
而李得闲,就像是一滴黑色的油墨,滴进了一池彩色的染缸里。
他那一身灰色的连帽卫衣、破洞牛仔裤,还有脚上那双黑红配色的aj运动鞋,在这个世界简直是“非主流”中的战斗机。
更别提他的发型——一头干净利落的现代短发。
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古代,这发型基本上等于告诉所有人:这人要么是刚还俗的和尚,要么是受了“黥刑”(刺配)的犯人,要么就是从极西之地来的蛮夷。
唰——
随着他走上主街,周围的喧嚣声似乎都出现了一瞬间的停顿。
无数道目光像聚光灯一样打在他身上。
“这人是谁?穿得如此古怪?”
“你看他脚上那鞋,好大的气派,竟然是皮做的?上面那个勾是什么意思?”
“你看他脚上那鞋,好大的气派,竟然是皮做的?上面那个勾是什么意思?”
“头发怎么那么短?是刚放出来的贼配军吗?”
“嘘!小声点!你看他手里拿的是什么?”
目光最终都汇聚到了李得闲的手上。
那个304不锈钢保温杯。
在正午阳光的直射下,这个圆柱形的金属物体反射出一种令人不敢直视的寒光。那种光泽,细腻、冷冽、均匀,完全不同于宋代银器的温润,透着一股工业文明特有的霸道和精准。
李得闲敏锐地察觉到了周围人的议论和指指点点。
他没有慌。
作为一个在商场上练就了厚脸皮的人,他深知一个道理:只要你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他非但没有把杯子藏起来,反而故意把它举高了一点,像托着什么圣物一样,昂首挺胸地走在路中间。
他的眼神一定要空,要目中无人,要带着一种“我是贵族,你们是土鳖”的优越感。
“让开,让开!”
这时,一辆马车从后面疾驰而来,车夫挥舞着鞭子,嘴里喝骂着。路人纷纷避让。
李得闲却像是没听见一样,依然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
车夫急了,这哪来的傻子?
“吁——”
车夫猛地勒住缰绳,马蹄在离李得闲后背不到半米的地方停下,激起一片尘土。
“兀那汉子!没长耳朵吗?找死啊!”车夫破口大骂。
周围的人都替这个怪人捏了把汗。这马车看着装饰华丽,一看就是权贵家的,撞死个平民顶多赔点钱。
李得闲缓缓转过身。
他面无表情,甚至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他只是冷冷地看着那个车夫,然后慢条斯理地举起了手中的保温杯。
手指轻轻搭在弹盖开关上。
这个动作,他在胡同里练过。
车夫愣了一下。他离得近,看得最真切。
那是个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