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在和平旅馆2208房间,刚吃饱饭的沈南风打了个饱嗝,把手里的勺子和筷子放在桌子上。
她心满意足的拍了拍肚子,长长叹了口气。
“吃饱的感觉真好……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你不吃吗?”沈南风刚想躺回自已的床上,就发现袁景程正一瞬不瞬的盯着自已,不禁感觉好奇。
“我不饿,”袁景程回神摇摇头,顺手把身旁的卫生纸递过去,“今天在楼梯间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旁边那个男的有点奇怪?”
“什么男人?哪里有男人?”沈南风挑眉。
“就是……咱们两个下楼的时候,有一个年轻男人一直盯着咱们看。”袁景程微微思索着解释。
他确定不认识,而沈南风说过自已从来没有来过梗州市那么一定也不认识,可不知为什么,袁景程总觉的那眼神里带着莫名的情绪。
他做生意多年,察观色这是基本的能力,刚才他忙着照顾沈南风,只是和那男人仓皇的对视了一眼。
就那么一眼,袁景程就很确定,那个男人一定不简单。
“医院里人来人往那么多,我怎么可能记得住?”沈南风翻了个白眼,“有可能是那个人看我漂亮想占我便宜,反正都过去了,干嘛还要想?”
“噗!我说沈南风,脸皮要不要那么厚?”袁景程被逗笑,刚才的思绪彻底被打断。
“怎么,我可从不认为我自已差在哪里,”沈南风赌气般把两根辫子捏在一起使劲拽了拽,“就说那个林艳红吧,虽然说保养的挺好,但我觉得她长得并不比我强。”
那倒是实话,袁景程也很赞同。
一开始相遇的时候,林艳红化着妆打扮的也时髦,看起来确实漂亮,。
但当在医院以后所有妆面卸去,再换上病号服,差距就出来了。
单论皮肤的话,沈南风长期在农村干活确实比不过,但是五官还有发质,这丫头还真的略胜一筹。
就是那种活力,不经意间散发的生命力,林艳红就不如。
这就是沈南风的优点,虽然生活条件艰苦,但她从不觉得自已矮人一等,觉得自已配得上一切好东西。
在花岗村是这样,县城里面对那些客户和领导是这样,来到大城市里仍旧是这样……袁景程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和欣赏。
“快点睡吧,我把名片留给那个林艳红,也许明天一早麻烦就会上门。”袁景程扯了扯被子躺下。
“她不是住院吗?能找什么麻烦?”沈南风嘟着嘴巴,也跟着整理床铺。
这城里的床真软,说实话,沈南风睡不太习惯,在家里都是睡个大炕。
袁景程说是什么席梦思,沈南风也不懂,总感觉很像弹簧。
“她丈夫啊,林艳红不是说过让她丈夫来找咱们吗?”袁景程歪着头回答。
“哦……这我倒是忘了。”沈南风拍了拍头,屁股一歪,躺在自已的床上。
“别怕,有我在,我会把事情跟那个林艳红的丈夫解释清楚。”袁景程柔声安慰。
“哎,实在不行咱们多赔点钱得了,”沈南风有些疲惫的慢慢说道,“要不然一直耽误下去,那还得了?旅馆的费用这么贵,而且咱们都离开村子这么长时间了,还没有什么线索。”
这的目的是找人,沈南风实在不想在这种无所谓的人和事情上继续浪费精力和财力。
虽然说她不想把血汗钱白白给了林艳红,但这样继续耗下去,对她和袁景程实在不是什么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