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顿哄笑中,大家都把目光收了回来。
这一顿早饭,吃得热热闹闹。六碗菜见了底,盘子碗撤下去的时候,连汤汁都没剩多少。中年汉子抹着嘴,跟旁边的人嘀咕:“就这一顿,回去能跟家里那口子吹半年。”
“瞧你那点出息。”旁边的人笑骂,眼睛却还盯着撤下去的碗,“不过说真的,这老刘家,确实是体面人家。”
体面?
不是有钱,不是有势,是那种骨子里透出来的讲究――早饭都能做成这样,平日里待人接物,能差得了?
见大伙儿已经吃饱喝足,很快就到吉时,大力站起了身子。
院子里的鞭炮已经挂好,等着他去点;堂屋里,新娘子的姐妹们已经堵在门口,等着他塞红包。
他深吸一口气,往正屋走去。兴家跟在他身后,步子不紧不慢。
闺房里,新娘翠玲早已装扮妥当。
头发一丝不苟盘在脑后,抹了头油,光溜溜不见碎发,头顶插着大朵红绒花,边上缀着几串塑料珠花,一动就轻轻闪。脸上擦了雪花膏,两颊抹着匀净的胭脂,嘴唇涂得红亮,眉也轻描过。
上身大红的确良新娘衫,外罩红布小褂,腰间系着娘亲手绣花鸟的红围裙,下身红裤,脚上一双红方口布鞋,鞋头缝着软绒。一身红装,喜气压身,端庄又温柔。
这装扮是美娇帮她打扮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翠玲很满意。
美娇作为伴娘,也要稍作打扮。
她穿一身浅粉色的针织上衣,款式大方,收腰恰到好处,衬得腰细腿长。
头发梳成两条又黑又亮的麻花辫,垂在胸前,辫梢扎着细细的红头绳,鬓边别一朵小红绒花,不抢风头,却清艳动人。脸上几乎没上妆,只擦了点雪花膏,唇上淡淡一点红,天生的好眉眼,笑起来眼尾微微弯,干净又灵动。
美娇天生丽质,皮肤白,眉眼亮,身段又好,今天只是按规矩简单打扮,却美得毫不费力。
往翠玲身边一站,她没有刻意张扬,可那股子天然的好看,硬是盖过了一身红妆的新娘。
院门口看热闹的乡亲和前来迎亲的人,眼睛都看直了,压低声音窃窃私语。
“哎哟……这伴娘是谁家姑娘啊,长得也太俊了!”
“天生丽质就是不一样,随便一穿,比新娘还亮眼。”
“你们再看那边――”有人悄悄指了指伴郎兴家,又看向美娇,声音里带着起哄的笑意,“伴郎帅气,伴娘漂亮,往一块儿一站,那才叫般配!”
“可不是嘛!男高女俊,真是一对璧人!”
议论声飘进耳朵,美娇脸颊微微发烫,悄悄低下头,心里不由得埋怨起了兴家,两人一起来做伴娘,伴郎的时候,兴家说过,自己就随便打扮一下,绝不抢新郎的风头。
可今天他那身打扮,简直比新郎还骚气。
兴家低头偷笑,十分得意。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让大伙儿觉得他们合适,无形中,把两人是天造一双,地设一对的信息传递给了美娇。
经过新郎一顿红包的狂风乱炸,里面的门开了。
陆大力领着大伙儿走进了新娘的房间。
按老规矩――新娘出嫁,不能自己走出娘家大门,必须由自家亲兄弟背着,一直背出村口,才算不带走娘家财气,一路平平安安。
前来接亲的喜婆跟新娘家人沟通,让人把新娘背到村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