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苟低着头,用粗糙的手指摩挲着茶杯边缘,沉默了一会儿。
张向前的话像小锤子一样敲在他心上。他想起自己咬牙给玉书买书时的决心,不就是为了孩子将来有出息吗?
“理是这么个理……”二苟的声音闷闷的,“向前哥,你说得对。我也知道闺女好,玉书那孩子也乖……就是有时候听着那些闲话,心里头堵得慌……憋屈!”他最后两个字说得格外重。“要是我也能生活在城里该多好,就不用受那些窝囊气了!”
“有啥好憋屈的?”兴家插话道,“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等咱们赚了钱,把房子翻新了,努力把闺女培养出来,端上铁饭碗比啥都好,二苟哥,你得把腰杆挺起来!跟着向前哥,好好干!”
“就是,”美娇也附和,“你看城里人,多宝贝闺女。咱们以后也学学,日子是过给自己的,不是过给别人看的。我以后要是嫁人,也生一个孩子,不管是闺女还是儿子。养起来没压力,有质量。”
正说着,服务员端着盘子过来了。“菜来了!”
这一声吆喝,瞬间打破了略显沉闷的气氛。所有人的目光“唰”地一下,全都从隔壁的生日宴席上收了回来,聚焦在自家桌上。
首先端上来的正是二苟心心念念的红烧肉!浓油赤酱,一块块方方正正的五花肉堆得像个小山丘,油光锃亮,热气腾腾,散发着诱人的肉香和糖香。
“哎呀!我的红烧肉!”二苟眼睛瞬间亮了,所有的感慨和憋屈立刻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下意识地咽了口口水,搓着手,恨不得立刻拿起筷子。
接着,鱼香肉丝、酱猪蹄、砂锅粥、清炒时蔬……一道道菜陆续上桌,很快就把不大的桌子摆得满满当当。
香气四溢,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种实实在在的、属于他们农村人的幸福和满足。
“快!动筷子!趁热吃!”兴家作为请客的人,热情地招呼着。
二苟第一个响应,夹起一大块颤巍巍、红亮亮的红烧肉就塞进嘴里,烫得他直吸冷气,却舍不得吐出来,含糊不清地赞叹:“唔!香!真香!比肉汤拌饭香多了!”
众人都笑了起来,纷纷拿起筷子。
林凤娇尝了尝鱼香肉丝,酸甜微辣,口感丰富,让她眼前一亮。
美娇毫不客气地啃起了猪蹄,吃得满嘴是油。张向前慢条斯理地喝着粥,看着狼吞虎咽的众人,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
兴国本来没有食欲,看着美娇啃着猪蹄,也想啃一个。一盘猪蹄有四个,美娇吃不完,兴国用手抓起一个,啃得津津有味。
兴家自己点了一个瘦肉焖茄子煲,端出来的时候,茄子和肉末夹杂在一起,发出吱吱的响声,让人看着特别有食欲。
兴国用筷子夹了一块放在米饭里,吃了一口,觉得味特别足。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