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新郎
再走两条街就能到市集,可即便是人多,沈令则也不能放心。
人多了,眼杂了,浑水摸鱼的机会也多了。以青童的武力值,百分百在她水平之上,更何况她现在还是个半个病号。
寻常官兵都打不过一点,更别提普通老百姓了。
万一另一个人格突然切换回来,那个会缩骨功、会迷药、会杀人的青童回来了,光天化日之下,市集上这么多人,她怕伤及无辜,也怕自己跑不掉。
她现在只盼着小青童能撑得时间长一点,晚些把身体还回去。哪怕多撑一刻钟,多撑一盏茶的工夫,都是她的机会。
沈令则边走边张望,目光在人群中扫来扫去,心虚很难平静。忽然见路人纷纷向两边让道,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拨开,露出中间一条宽阔的空隙。
锣鼓声越来越近,咚咚锵锵的,震得人耳膜发颤,像是有谁家在办喜事。
小青童忙探头探脑,踮起脚尖往前张望,脖子伸得老长。
沈令则本想趁着机会再跑一回,可她被人群拥着,根本没来不及迈步,那支迎亲队伍已经浩浩荡荡地开到了面前。吹唢呐的、敲锣鼓的、抬轿子的、挑担子的,一长串,热热闹闹,喜气洋洋。
直到骑着高头骏马的新郎官走近,她定睛一瞧,彻底走不动道了。
马蹄踏在青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嗒嗒声,马上的人穿着大红色的吉服,胸前挂着一朵碗口大的红花,红绸子从肩头垂下来,衬得人格外英俊。
新郎官的脸她闭着眼睛都能认出来――沈恪之!
沈令则愣在原地,脑子空白了一瞬,随即一股巨大的喜悦从胸腔里炸开。她高举着手,拼命挥舞,扯着嗓子喊:“二哥!二哥!”
可她的声音在锣鼓声中实在太单薄了,沈恪之骑在马上,腰背挺得笔直,目光从人群上方平平地扫过去,像在找什么人,又像谁也没找。
整条街都被这支队伍塞得满满当当,吹唢呐的、敲锣鼓的、抬轿子的、挑担子的,一长串浩浩荡荡。
路两边的人挤得水泄不通,有的踮起脚尖张望,有的拍着手笑,有的大声喊着“恭喜恭喜”,声音一浪高过一浪,把沈令则的呼喊盖得严严实实。
机会就在眼前,绝不能放过。
沈令则急了,她把袖子一撸,一头扎进人群,从两个人的肩膀之间挤过去,从三四条胳膊底下钻过去,从四面八方涌来的后背和腰胯之间劈开一条路。
她的肩膀被人撞了一下,脚被人踩了,鞋子差点掉了,可她顾不上。她只知道自己必须挤过去,必须让二哥看见她。
她终于挤破了重围,脚下却踩到了一块凸起的石板,身子猛地往前一栽。
她来不及稳住,整个人向前扑了出去,重重地摔在马蹄下方。
尘土扬起,呛得她咳了一声,石板冰凉,她顾不得手心擦破了皮,赶紧抬起头。
那匹高头大马的前蹄就在她眼前,离她的脑袋不过半臂的距离,马蹄悬在半空中,迟迟没有落下。
是沈恪之勒住了马。
他低下头,目光落在马下那个灰扑扑的身影上,先是皱眉,然后眯眼,然后瞳孔猛地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