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着,千里迢迢来看心上人另娶他人,这赫连极心情不好,情有可原嘛。
“也就是咱们帮主近水楼台先得月。”
宋明珠感慨道。
她娇花似的容颜上绽放一抹理直气壮的笑意,竟然有点与有荣焉自豪:“陛下就是招人稀罕。”
柳随风:“……”
这么多年没见,李小船成了女帝,蛊惑人心的本事只增不减。他这属下,从他的死忠,要变成她的总管了。
“记住你现在的身份,咱们是帮主的娘家人。”
柳随风自如地说出了娘家人这个词,又马上觉得不妥,可也没能想出其他代替的词汇:“反正,我们得替帮主排忧解难,这赫连极来势汹汹,定是包藏祸心。
他想要激怒我们,在大庭广众下把我们这些江湖人定罪为粗鲁之徒。我们的行为处事,也会影响帮主在朝中的形象,到时候帮主的婚礼就难做了。”
宋明珠嗯了声,却对这雄竞没有什么感受,就各凭本事呗。
凭她看的那些宫斗话本子,这赫连极的手段实在温和太多了,甚至称得上良善二字。
帮主都没急,公子倒是先急了。
在话本里,公子就是妃嫔最忠诚的心腹大嬷嬷,出谋划策,还要守前线的。
她思量间,柳随风已经款款走了上去,迎上了出身不凡且桀骜不驯的“贵妃”——哦,是北荒王赫连极!
她双眼灿灿,决定一会儿把这热闹讲给南枝听!
“北荒如何,已经是我们大熙的属国,北荒人也是我们大熙的子民,与我们大熙融为一体。”
柳随风上前两步,笑容温和,开口就盖帽子:
“阁下在天子脚下如此说话,是想挑拨离间,离间两国民心?还是北荒王,另有异心?”
侍卫情急道:“哪来的草莽,胡说八道!我们王上最尊重陛下,我们北荒人也绝不会背叛陛下!对陛下的爱敬,我们北荒只比大熙更甚!”
柳随风若有所思地点头,似乎一切尽在他掌握中,随即说道:“那就是了,我们帮主是陛下的皇后,北荒王是陛下的养子,算起来,北荒王与我们帮主也很有些关系呢。”
侍卫脸色一僵,隐隐发黑。
他们尊敬陛下,可没说要对李沉舟一样爱戴,那李沉舟可是抢了他们王上的——
他没说出声,因为马车的车帘已经被缓缓掀开了。
车帘后,一个半散发的狂傲男子抬眼看向柳随风,他生的比中原人高大强壮,眉眼更是锐利,冷眼看人时便如北荒冰冷而尖锐的雪山。
柳随风依旧笑着,目光落在赫连极胸前。赫连极胸前垂着一缕细细编织的辫子,掺着金线,缀着祥云金铃。
这是大熙的习俗,保佑孩子平安喜乐。
能送给赫连极金铃的,恐怕只有他们陛下了。
他笑着把话说完:
“大熙重礼教,孝大过天,北荒王是陛下的养子也就是皇后的儿子,既是人子就没有越过长辈的道理。我们是皇后的人,可以礼让王上,却绝不是怕了王上。”
赫连极盯着柳随风,片刻后笑了:“听说,母后曾和你相交。果真牙尖嘴利。好,那你们现在便相让吧,本王要去向母亲尽孝道,你说的,孝道大于天,你也不能凭夫妻之道,逾越于本王的孝道之上吧。”
柳随风笑容僵了僵,眼看车帘垂下,侍卫骄傲仰头,马车哒哒地跑远了。
宋明珠赶上前来摇摇头:“公子,你这也不行啊。”
但话说回来——
“也是,这北荒王得陛下教导许久,若是草包一个,岂不丢了陛下的脸?”
柳随风扇子扇得飞快,确实有种当年被李小船气地跳脚的感觉。
“只是帮主恐怕遇到劲敌了。”
赫连极一路观赏大熙皇宫的富丽堂皇,也确实觉得这里比北荒更适合母后。
何况今日的母后十分美丽。
朱色的喜袍耀眼夺目,却分毫夺不走她身上的光彩,她是阳光下最炽烈的火,烧尽所有污浊,又给人带来希望。
这是第二次见她穿喜袍。
第一次,她嫁给了他父亲。
第二次,她要娶李沉舟。
她身边还站着一个很碍眼的人,红衣配白发,也不嫌晦气!
赫连极神态狰狞一瞬又恢复正常,依恋地望着南枝:“母亲,儿臣日日夜夜都在想念您。”
南枝大大方方把好大儿介绍给李沉舟:“好儿子,往后,这我我给你找的新爹!”
赫连极:“……”
李沉舟温柔浅笑:“你好啊儿子。”
赫连极咬牙,也跟着笑:“来日方长呢父亲。”
反正,他死过爹,有经验。
大熙王朝记,女帝前朝政务清明有序,后宫却鸡飞狗跳。
究其根本,女帝二婚带来的前老公的儿子,和现任老公实在不合。
故事告诉我们,吸取历史经验教训,后妈不好当,这后爹也不好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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