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柄未开锋的利刃,用对了地方,足可裂山断流。”
忽必烈略一颔首,道:“老师教诲,朕铭记于心。”
话音未落,天幕骤亮,金芒撕开云层。
天道奇人榜第二十一名——萧十一郎!
身份:狼群养大的大汉皇朝第一(o)大盗,亦是大宋江湖五百年来出手最利落、眼力最毒的大盗,江湖提起,人人皱眉。
他坏得坦荡,坏得招人疼;是叫人恨不起来的对手,是肯拿命相托的兄弟,也是能让姑娘家心尖发烫的情郎;平素以劫富济贫为常事,活得肆意,也活得轻快。
早年,“逍遥侯”欲夺“割鹿刀”,又为沈璧君绝世容色所迷;连家乃大宋武林望族,根基深厚,连城璧更是江湖上扎手的硬角儿。
萧十一郎偏被卷进这团乱麻里——刀要护住,人更要护牢;天塌下来不怕,只为美人溅一身热血也在所不惜。
他身上有种说不出的劲儿,连风四娘那样野得像风、烈得似火的女子,也甘愿为他停步守候。
人刀合一,割鹿在手,恍若天生一体;江湖称奇,非虚名也。
奖励:天级上品功法《飞云诀》——浪迹天涯,飞云在天。
“萧十一郎!”
“他掌中那把割鹿刀……可是真家伙。”
忽必烈目光灼灼,低声开口。
庞斑淡然一笑:“陛下若爱此刀,臣可遣人取来,双手奉上。”
忽必烈朗声而笑,连连摆手:“君子不夺人所好。朕坐这龙椅,也不屑做这等事。”
庞斑垂眸,微微点头:“陛下能持此心,九州一统,不过早晚。”
忽必烈抚掌笑道:“全仗老师点化之功。”
大宋之北,大辽国无垠草海之上。
萧十一郎抬眼望见自己名字跃上天榜,嘴角一挑,笑意浮起。
这事,确实痛快。
他仰头朝长空长啸一声,声震四野。
高兴就笑,欢喜就吼——这是他的活法。
他是吃狼奶长大的孩子。
人世间规矩太多。
绳索太密。
世人骂他恶盗,他不争辩。
全是狗屁!
不过是套在活人身上的铁镣。
所以。
他其实不爱在人群里打转。
与苍鹰并翅,与孤狼同卧。
忽地,一册书凭空浮现,悬于身前。
他伸手一抄,揣进怀里。
双腿一夹马腹,纵声长喝:“驾!”
骏马扬蹄,踏碎夕照,驮着他冲入金光深处。
骏马扬蹄,踏碎夕照,驮着他冲入金光深处。
仿佛正奔向那个从未画过图纸、却始终在心底奔跑的远方。
大宋皇朝,西北边陲的那座小镇里。
沈璧君面纱轻掩,目光却已凝住——萧十一郎,赫然列于天道奇人榜上。
那些年,山野客栈、断桥残雪、月夜孤峰……一幕幕重又浮起。
他像一匹没被套过缰绳的野马。
那股子不驯的劲儿,那副天塌下来也咧嘴笑的模样,撞进人心里,硬生生搅乱了所有规矩。
心就那么不由自主地偏过去了。
这样的人,真能安顿下来,守着灶台灯影,过柴米油盐的日子吗?
沈璧君轻轻吁了口气。
她曾为他弃了沈家门楣,舍了金玉满堂。
如今,心意未改。
爱他,是刻在骨头里的事。
正因如此,她才不肯用“应当”二字去捆他,不愿拿“贤妻”之名去缚他。
也许,各自转身,江湖两忘,才是对彼此最深的成全。
大宋皇朝。
姑苏城外。
无垢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