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司主帐里,地龙烧得很旺。
萧烈和林初禾刚从校场回来,大氅还没脱,外头就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门帘被人猛地掀开,冷风灌了进来。
齐锋架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跨进帐篷。那人裹着破烂羊皮袄,脸冻得青紫,嘴唇干裂全是血口子。
“达兰?”
林初禾认出了他。大漠里一个小部落的头人,常偷偷拿羊毛来换盐和铁器,精明安分。
达兰双腿一软跪在地上,连滚带爬扑到案桌前,双手抓着桌沿,整个人抖得像筛糠。
“王爷……参军……跑……不是,守城!”
楚横戈跟进来,皱眉把他提溜起来:“什么跑不跑的,说清楚。”
“黑狼部……倾巢出动了。”
帐篷里静了一瞬。
齐锋脸色沉下来:“他们窝在漠北深处,从来不掺和南边的事。这都快入冬了,出来干什么?”
“田庄……南坡的田庄!三万骑兵!“达兰咽了口带血的唾沫,“一人双马,连帐篷都没带,是来杀人的!”
楚横戈一瞪眼:“三万人就敢来?”
“不是,是来抢粮的。“达兰拼命摇头,眼泪混着泥水往下淌,“昨晚有几个穿中原白衣服的进了他们大营,拉了几十辆大车。我在沙丘上趴着看见了,车辙压得极深,里头全是现银。两百万两。他们给黑狼部的头人撂了话——把南坡的秋粮全烧了,把营里的人杀干净,银子全归他们。”
齐锋转头看向林初禾。
林初禾双手拢在袖子里,脸色没变。
“查抄的一千万两白银,买天下废铁花了一半,剩下的拿来买大漠里的疯狗。“他扯了扯嘴角,“方子慎这手借刀杀人,不亏。”
“这孙子!“楚横戈破口大骂,“知道咱们精钢甲厉害,朝廷兵打不过,就花钱雇蛮子来耗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