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林诺连锄头都不会使,半天下来手掌全是血泡,腰疼得晚上翻身都费劲。
福伯年纪大了,偏偏还不肯闲着,每天跟在后面挑水、除草,两人活得比附近佃户还寒酸。
整整半年,粗粮,野菜,咸萝卜,偶尔能多吃个鸡蛋都算改善伙食。
林诺现在看见杂粮饼子都想吐。
这半年里,他最怀念的已经不是手机电脑,而是一碗冒着油花的红烧肉。
刚穿越那几天,林诺还嫌家里厨子手艺一般,如今回头想想,那厨子简直就是御厨。
可惜人早被他遣散了,连厨房里那口大铁锅都卖了二两银子。
有一回福伯实在看不下去,偷偷去村里赊了半斤猪肉,林诺吃完以后感动得差点给猪立个牌位。
结果赊的账到现在都还未还清,打倒是挨了不少。
看着眼前这一亩红薯,林诺感动的直掉眼泪。
这些苦总算没白吃,终于熬出头了,这一亩红薯,今天就能收!
距离发财还远吗?
林诺越想越兴奋,对着远处喊道:“福伯!锄头拿来,今天咱爷俩就算累死在地里,也得把这一亩红薯全刨出来!”
福伯慢吞吞从土屋方向走来,手里没拿锄头,反倒捏着一张泛黄的纸。
林诺皱眉说道:“锄头呢?你拿张破纸过来做什么,准备给红薯念经?”
福伯走到跟前,犹豫半晌说道:“少爷,老奴刚才收拾箱子,发现了一样东西,您看了千万别着急。”
“咱家现在穷得耗子进屋都得含着眼泪走,还有什么事值得我着急?”
“婚书。”
林诺愣了一下。
福伯把纸递过去,小心说道:“这是老爷当年给您定下的亲事,女方姓朱,婚期就在三日之后,前些日子老奴忙着种地,把这事给忘干净了。”
林诺接过婚书扫了一眼,反应倒很平静。
古代定个娃娃亲再正常不过,正巧自己红薯今天就能收。
票子有了,小林诺的归宿也有了,说是双喜临门都不为过!
林诺激动的一把抢过婚书,翻来调去看了又看“婚期在三日后,那咱们是不是得准备点儿什么?”
福伯小心看了眼林诺,轻咳一声,“我倒是早有准备,就是怕少爷您接受不了。”
林诺心里忽然升起一股不妙的感觉,盯着福伯说道:“为何?”
福伯咽了咽口水,往旁边站了站:“听说朱姑娘生得其貌不扬,且体格极其壮实,足有三百斤,寻常三五个壮汉近不了身,更有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强者美称……”
林诺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他以前在健身房见过三百斤的杠铃,那东西摆在地上都嫌占地方。
如今福伯告诉他,三天后要娶进门一个三百斤的媳妇?
林诺脑子里顿时浮出一幅画面。
洞房花烛夜,自己刚掀开一滩肉的盖头,对面的人状物羞涩一拍,直接给自己镶墙上。
这日子还能过?
以后夫妻拌嘴都不能算家务事,那得算命案未遂。
林诺神色逐渐认真。
福伯顿时大喜。
不愧是少爷,三百斤的心理准备这就做好了!
下一刻,林诺转身就往土屋走。
“退婚!”
福伯一愣,随后急忙追上去,说道:“少爷三思啊!那可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强者啊!娶了她,你就是强者之上的强者!”
“人家姑娘虽然三百斤,但有把子力气,咱这一亩地别说一天,一个时辰说不定都能刨完!”
林诺脚步不停,回头大骂,“去你的,有把子力气就该嫁给我?你这么喜欢,等她来了你娶吧!”
福伯老脸瞬间绿了,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那老奴不要。”
_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