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者流徙,则邦本动摇。
此三者,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来也渐,其积也深,其去也难。
先承认问题的严重性,但不说空话,不唱高调。
夫限田者,夺富人之田以与贫人也。
其意甚美,其法甚善,然不可行于今日。何也?
田之所在,势之所附也。
豪强之田,非一日而积,数十年兼并而成。
一旦夺之,怨怼必深,朝堂不安,州郡不宁。
故限田非不可为,不可骤为也。
前朝前车之鉴在那里摆着,不能重蹈覆辙。
禁兼并者,杜豪强之欲以安贫弱也。
其理甚直,其词甚正,然不能独行。何也?
兼并之起,非豪强之独罪,亦赋役不均之所致也。
赋役均,则田多者税亦多,豪强自不敢广占田土。
赋役不均,则田多者税反轻,豪强虽禁之而不能止。
故禁兼并者,治其流也
均赋役者,治其源也。
源流之辨,是这篇策问的骨架。
禁兼并是治流,均赋役是治源。
治流不如治源,这是儒家的老道理,用在这里却恰到好处。
臣以为,三者之中,均赋役为根本。
赋役均,则田多者无所逃其税,自不敢兼并。
赋役均,则田多者无所逃其税,自不敢兼并。
赋役均,则田少者输其力而食其报,自不至于流徙。
赋役不均,虽行限田,田不久而复归兼并
虽行禁兼并,弊不久而复生。
故曰:均赋役者,治田制之本也。
写完这段,魏逆生停了一下,重新研了研墨,然后继续写。
策问答的是“施之今日,其序如何”,不能只谈本末,还要谈次序。
先做什么,后做什么,不能乱来。
施之今日,臣以为当以五事为序。
一曰清丈田亩。赋役不均之由,在于田数不实。
豪强隐田,官吏匿报,朝廷不知其实,故赋役无从均之。
当命州县长吏亲诣田所,逐亩丈量,绘图造册
明载田主、地亩、肥瘠、赋等
一式三份,一存州县,一存府,一存户部。
豪强无所隐其田,则税无所逃。
清丈田亩,这是均赋役的第一步,也是最难的一步。
但他没有回避,写得实实在在,连“一式三份”这种细节都想到了。
二曰厘定赋等。田有肥瘠,赋当有别。
上田多纳,下田少纳,中田居间。
不可一概而论,使贫者不堪其重,富者反受其利。
当以清丈之册为据,按田定等,按等定赋
使田多者不因其多而轻税,田少者不因其少而重税。
厘定赋等,是第二步。
这一步的关键是公平,不能让富人钻空子。
三曰均平差役。今之差役,贫者以无田而免,富者以多田而重役,此倒置之甚也。
当以田亩为差役之本,田多者役多,田少者役少,无田者无役。
差役之时,以田册为据,按等轮差
使富者不得以贿免,贫者不致因无田而独任重役。
差役是赋役的另一半,魏逆生没有漏掉。
四曰整饬吏治。清丈、定等、均役,三者皆赖吏为之。
吏不廉则丈量不实,吏不勤则定等不公,吏不畏则均役不平。
当严考课之法,重贪墨之罚,使州县之吏不敢轻田亩之事。
写到这里,魏逆生微微顿了一下。
吏治,这是冯衍最在意的事
也是魏峥当年在户部最头疼的事。
清丈田亩能不能成,不在办法好不好,在吏廉不廉。
吏不廉,再好的办法也是白搭。
五曰渐行限田。均赋役既行,豪强之势稍衰,然后可以议限田。
然不可骤,当以渐。
先限品官之田,次限庶人之田,以田之多少为差,使兼并之甚者不得逾制。
如此,则豪强不怨,贫民受惠,田制可渐归正轨。
最后一条,限田放在最后。
不是不做,是缓做,慢做,优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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