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昭昭依旧低着头,她带来的食盒被另一个小丫鬟拎着,此刻验过之后,已经摆了出来。
她的目光一直盯着自己的鞋尖,等站定,才双膝跪地,结结实实行了一个大礼:
“民妇甜水巷谢家叶氏,叩见长公主殿下。”
几乎是话音刚落下,上首贵妃榻便传出一道有些疲惫的妇人嗓音:“嗯,起吧,赐座。”
叶昭昭依起身,坐在了小丫鬟搬过来的绣墩上,规规矩矩低着头并着腿,双手交叠放在小腹上,要多老实有多老实。
她是有原主记忆的。
那次宴会,原主是如何作威作福的,她可太记得了。
就怕长公主示好是假,喊她进来磋磨是真。
不过她也做好了准备,虞岚的事情还没着落,长公主明显也不是那种狠毒残忍的性子,要想讨好长公主,这点委屈她受得了。
“抬起头来,我瞧瞧你。”长公主又发话了。
只是这回,语气里显然轻松了许多。
叶昭昭微微抬头,眼神依旧不敢直视贵妃榻上的人影。
珠帘后,长公主年约四十,保养得宜,瞧着还像是三十出头,眉眼间与皇帝有几分相似,自带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
她穿着一件湘妃色褙子,头发随意挽起,额间还戴了抹额,斜靠在贵妃榻上,目光随意地打量着叶昭昭。
于是,叶昭昭就感觉到,一道视线落在了自己脸上。
长公主见惯了美人,可看见眼前的叶昭昭,还是难免惊艳。
不似从前涂脂抹粉、穿红戴绿,倒越发能看出叶昭昭的貌美动人。
当初她还觉得谢无咎实在是眼高于顶,连自己的女儿都看不上,反倒去江南娶了个蠢货,却不想,叶昭昭这副未施粉黛的模样,就已经是称得上是汴京第一美人。
传说,是叶昭昭故意设计谢无咎下水救她,才成就了这一桩好事,现在看来,未免没有谢无咎见色起意的根由在里头。
年轻的少年郎,哪个不爱俏?
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
这大概也是叶昭昭在汴京臭名昭著,可谢无咎依旧舍不得休妻的原因。
“瞧着是懂事了不少。”她感慨一句。
叶昭昭汗颜,这话她该怎么接?
她斟酌着,还不知道如何开口,就听长公主继续道:
“都说人经历了大起大落,会脱胎换骨,我瞧着你,如今是真收了心,安生与谢无咎过日子了。”
叶昭昭抿唇,“是啊,民妇从前也不会想到会有这一天,所以行多有不当之处,承蒙长公主不弃,还愿意接受民妇的拜见。”
谁说不是呢,她也没想过有一天会穿书啊。
也许是上了年纪,长公主比三年前更加感性和宽容,见叶昭昭如此,只觉得可叹。
她由衷道:“你也是个可怜的,好歹是正经官宦出身,如今行走在市井间做这些吃食买卖,苦了你了。”
长公主是打听过的,摆饮子摊起早贪黑,极其不易,就是寻常妇人都未必能做到如此不辞辛劳。
可叶昭昭一个昔日江南贵女、状元之妻,却甘之如饴。
“民妇不觉得辛苦,”叶昭昭没有顺着她的话卖惨,语气很是轻快: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能亲手做出好喝的饮子,得食客们的喜欢,是靠自己的双手赚钱,民妇很满足。”
“也正因如此,民妇才慢慢意识到,人生在世,富贵权利都是过眼云烟,唯有每日的一粥一饭,才是最值得珍惜和善待的立身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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