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打卡,今天赶上小大师发微博了!
今天是不是还没抽算卦名额啊,抽我抽我,我打钱嘎嘎快!
这是什么,大小姐不去转发子公司的抽奖微博,转发一个营销号的干嘛?
让我来看看是怎么个事儿!
点进去仔细看了之后……
凸(艹皿艹)!!!
点开看完了,真无语了,@微博管理员,这种明显是造谣的微博不封吗?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别管了,他们就是吃人血钱的,傻逼东西,看老子直接一手举报!
林大师这话什么意思,她认识这个死者?
按照她的本事……还真有可能。
前面那几个兄弟,先别冲了,我想看这个营销号见苦主~
怎么见,送他也去死吗?
希望那个恶臭营销号下面附和他的人出门都能遇到他们口中的‘老实人’
真是气死我了,终于有个有影响力的人关注这件事了!!!
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新鲜的新闻换了一批又一批,有一部分人并没有关注过这些事情,这会儿顺藤摸瓜还找到了北城警方当时发布的相关微博。
平安北城v:
案发当日,北城市公安局平江区分局以犯罪嫌疑人史某强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北城市平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日下午,该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依法批准逮捕。
……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史某强产生杀人想法后,于案发当天在北城市平江区的两家销售店分别购买了作案工具尖刀和毛巾,并于当日13时许乘出租车到北城市平江区开发新区附近寻找作案目标。
发现被害人杜某及同伴共三人迎面走来,史某强决定杀害三人之中的其中一位并尾随三人身后。
当行至北城市平江区开发新区和xx商场地下车库入口中间时,史某强持尖刀从杜某身后往其颈脖部处连刺数刀,将杜某杀倒在地后,又往杜某颈脖部连捅数刀,同时与杜某同行的李某慧和杨某在阻止史某强行凶时被史某强连捅数刀,致使李某慧失去行动能力。
之后扔下作案尖刀逃至旁边的xx商场地下车库。杜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慧与杨某经医院鉴定为三级伤害。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杜某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伤全身多处致大出血死亡。
……凶手史某强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他从十二三岁起便表现出一系列异于常人的暴力倾向,并且在案发前正式被当地医院诊断为躁狂症。
……xx月xx日,北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史某强依法提起公诉。
警方的通报将案件始末描述地明明白白,也明确表示了犯罪嫌疑人史某强和被害人杜某并无任何社会关系。
这条微博下面评论几乎都是死刑!
刚刚顺着摸过来的网友也纷纷转发并要求凶手死刑。
并且有不少人已经将那个营销号的微博原文截图,并截取了转发量,准备告他造谣了。
那个营销号原本还在为了暴涨的浏览量和点击量而沾沾自喜。
毕竟现在这个网络环境,不怕被人骂,就怕没人看。
这些人越是骂他,他能变现的流量就越大。
更何况,他也并不觉得自已说的有错。
那个死了的女的一看就不正经,不然人家怎么光捅她不捅别人呢?
这个林清澄,他当然也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