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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一夜惊魂

后来才知道,他们在找证据,就是使用过的安全套。我们本来啥都没干,那肯定是找不到。

看我年龄小,也可能是没找到证据,我们两个都没有戴手铐。出了大厅才发现,男男女女的好几十号人,都被带到了一辆大巴车上。好多人都戴着手铐,衣服穿得很是凌乱,还好几个光脚的。

一直到派出所,我的脑袋都是懵逼状态,好像傻了一样。一路上想了很多,想到了老家的父母,想到了潘灵宁,想到了拘留所和监狱的种种不堪事情。难道我刚出大学校门,就要进监狱的大门,我这辈子岂不是完蛋了。

在审问我的时候,我才彻底清醒过来。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把事情经过全说了,一直强调自己啥都没干,不信的话可以去问问那位技师。审问完后,就看到一名警察拿着一张纸过来,与审问我的警察窃窃私语,还不时地看向我。

最后,我被定性嫖娼未遂。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警方会批评教育或者予以较轻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我的情节比较轻,决定处罚五百元,拘留三天。罚款我能接受,要是拘留我是万万不能接受的,我知道会留有案底的,我得工作也会不保。

我就哭着哀求,可能警察也看着我可怜,就问我有没有担保人,过来把我担保出去也行。我立马想到了陈作家,赶紧让警察帮我打电话。我是哭着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陈叔,请求他帮帮我,把我担保出去。陈叔就让我等着,他马上过来。

不多时,陈叔过来了,还带来了一位看着就像大老板的人,就是李老板。李老板人脉很广,跟分局局长很熟,一个电话的事情,我就被领走了。没有罚款,更没有拘留。

我就像个犯了错误的孩子,跟着陈作家和李老板出了派出所。李老板很是和气,就说以后遇到事情可以直接找他,还给了我一张名片。我就对李老板万分感谢,就差点磕头了。李老板很忙,安慰了我几句就坐车走了。

这么一折腾基本上天都快亮了,我就请陈作家去喝早茶。今天很感谢他,就让他放开了点,我请客表示感谢。陈作家也没客气,一口气点了个全家福,花了我三百多块。虽然有点小心疼,但想着破财免灾也就释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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