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收义子这件事,在华夏这片土地实在是太正常不过。
那位开局一个碗的洪武皇帝,便喜欢大肆收义子。
沐英、李文忠、朱文正等人,都是战功赫赫的义子。
至于埋藏在坟墓之中的朱文逊等人,也是朱元璋的义子。
这个时代的义子,在义父没有嫡子之前,那他就是嫡子,拥有真正的继承权。
有了这层父子关系,双方彼此信任,总比外姓将领强得多。
当然,如果义子用方天画戟,又恰好姓吕,那就要再三斟酌了。
郭天叙前者阿英的手,二人直奔府衙而去。
马秀英已经准备好了热水,郭天叙则带着阿英沐英,帮其擦拭身体。
看到后背一道道结痂的鞭痕,郭天叙内心一紧,说不出的难受。
“阿英,你后背的伤……”
“爹,那是逃难的时候,遇到元兵或者义军,他们看不过眼,便会直接动手,咱都习惯了。”
阿英的话朴实无华,却道出了这些流民百姓的真实状况——命如草芥。
无论是大元朝廷的官军,还是所谓打着义军旗号行事的武装,看待这群流民更像是牲口。
若是青壮还好,至少有被拉壮丁的可能,管上几顿饭,当做炮灰冲锋在前,实在不知名的战场上。
老弱妇孺,那就真是牲口一般,动辄打骂奸淫,亦或是屠戮取乐。
“阿英,以后咱义军治下的平民百姓,不能被任何人欺负。”
“嗯,孩儿相信爹!”
阿英目光闪烁,满是钦佩之色,郭天叙与马秀英就像一道光,出现在他晦暗无望的生命中。
“洗好没有?快过来吃饭吧!”
“来咯!看看你娘做了什么好吃的!”
郭天叙一把抱起阿英,不到九岁的孩子,浑身上下都是骨头,纸片般淡薄的身体,却透露出一股子倔强。
马秀英准备了一些小菜,以及腊鱼腊肉。
青菜解腻,腊肉油润,简单炒制过后,发出诱人的香气。
“明日,我便要南下滁州,趁着鞑子攻打张士诚,咱们先发制人!”
郭天叙在饭桌上,也不忘与马秀英分享军务。
与寻常妇道人家,喜欢东扯西拉各家各户的八卦不同,马秀英更喜欢听军国大事。
“李善长此番随军出征?”
“嗯,既然投奔了咱义军,那就势必要出人出力。”
郭天叙给阿英夹了块腊肉,随后又给马秀英夹菜,若是太平盛世,守着这娘俩该多好?
可惜,这是大正大乱之世,唯有自身强大才能活下去。
“也莫要太刻薄,之前他没有直接追随咱们,也是心有挂念。”
“秀英啊,你还是太不了解李善长这老家伙了!”
郭天叙闻,轻笑道:“此人看似闲云野鹤,实则对于功名利禄比谁都看重!”
“要是考上了鞑子朝廷的功名,这人保准是个官迷!”
至少从考试能力而,李善长绝对不如刘伯温。
人家刘伯温在至顺四年,便考中了进士,授江西高安县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