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军大营,百草坡下。
秋霜封地,马蹄踏上去,草叶碎成冰渣。
三百名精壮的军汉在空地上站成了一个密集的方阵。
他们没穿沉重的铁甲,只着一身贴身的墨色皮甲,兜帽拉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
这便是秦烈从守夜营、亲卫营、猎骑排中,生生刮骨剜肉挑出来的三百精锐。
队伍最前,两百多匹耐力极佳的乌珠穆沁走马并排站立,每人配双马,鞍袋里塞满了肉干、细盐与火药。
“大帅,人到齐了。”
杨信一身劲装,按刀站在秦烈身侧,压低声音道:
“这帮崽子为了进这营,在泥潭里爬了三天三夜,个个都卸了一层皮。”
秦烈缓步走到方阵前,手里拎着一柄特制的墨色短刀。
他看着这三百人,声音清晰地传入每个人耳中:
“进了这个营,往后你们就没名字了。大明军功册上,只会有你们的代号!本侯给你们定了个名――夜枭。”
“枭者,恶鸟也!昼伏夜出,搏击凶悍!”
秦烈长刀指向北方,面色冷峻:“老子不要你们跟鞑子摆阵堂堂正正地打。我要你们像夜枭一样,摸进他们的营帐,割了他们的脖子,烧了他们的粮草!明白吗?”
“明白!”
三百汉子低吼,声如闷雷。
方阵第三排,一个个头不高、身形有些干瘪的汉子死死挺着胸膛。
他叫黑蛋儿。
本是九边的一名残疾老兵,土木堡之战,他被鞑子的马刀削去了左手的三根手指,只留下大拇指和食指。
在讲究建制的旧军里,这样的残废只能去后勤喂马。
可黑蛋儿不甘心。
他天生一双夜视眼,百步之内,用右手拉弩,能把天上的大雁生生射下来。
这次选拔,苛刻得像是在阎王殿里走一遭。
第一关,背着五十斤的沙袋,在百草坡的黑泥潭里扎马步,两个时辰不许动,动一下直接淘汰!
第二关,三天三夜不给合眼,只给三块肉干、一碗凉水,还要在长城外头的灌木丛里潜行二十里,中途被斥候发现的,卷铺盖滚蛋。
黑蛋儿咬碎了牙,生生用那只残缺的左手扣着泥地,在灌木丛里爬了两个日夜。
他的膝盖磨烂了,衣裤被荆棘扯成碎条,但他没吭一声。
最后一关是考校射术。
杨信亲自监考,指着百步外在风中剧烈晃动的草人,冷笑道:
“夜枭营不要累赘!十箭,必须中九箭,漏了一箭,回你的马厩喂马去。”
轮到黑蛋儿时,周围不少守夜营的悍卒都露出了戏谑的目光。
“一个残废,连弓都拉不满吧?”有人嘀咕。
黑蛋儿没说话。
他深吸了一口气,单膝跪地,用残缺的左手死死抵住木弩的机括,右手搭箭、拉弦、瞄准。
他的眼神在这一瞬间变得极冷。
“崩!崩!崩!”
密集的弓弦暴鸣声响起。
十支精铁短箭如流星赶月,带起尖锐的啸音。
“中!全部正中红心!”
负责报靶的军汉扯着嗓子大喊,眼里满是骇然。
黑蛋儿放下了木弩,摸了摸自己断指的伤口,咧嘴笑了。
他知道,自己这条命,算是卖给秦大帅了。
此时,他正站在夜枭营的队列里,怀里抱着一支格物谷新制的诸葛连发手弩。
这机括用精钢打造,配有滑轮,拉力极大,只需单手便可连续叩发五支毒箭。
不仅如此,他的腰间还挂着两柄燧发短铳、一柄用来抹脖子的精钢短刀,马鞍后面更是死死捆着两个油纸包裹的炸药包。
这身行头,是格物谷如今能拿出来的最顶尖的家当。
秦烈走到黑蛋儿身前,脚步停了下来。
他看着黑蛋儿那只残缺的左手,还有他怀里的连发手弩。
“叫什么?”秦烈问。
黑蛋儿挺直腰杆,大声回道:
“回大帅!夜枭营弓弩手,代号黑子!”
秦烈拍了拍他的肩膀,力道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