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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7章 人命难还(求月票)

沈戎脚下发力,就要追击而出,可迈出的脚步刚刚落地,视线忽然再次拔高,从叶炳欢的体内脱离,漂浮在他的头顶。

临战突破、瞬败强敌,接下来自然是追杀穷寇,斩草除根的大好时机。

可叶炳欢却在这一刻选择停下了脚步。

不是因为体内气数消耗一空,更不是因为心神的疲倦让他无法再战,而是他不愿意把阿巧一个人留在这里,留在这座陌生的雨夜里。

「别怕,我带你走。」

叶炳欢把女人的尸体抱在怀里,踩著满地的污水,背著暗黄的灯光,一步步走向黑暗一片的前路。「唉。」

沈戎看著面前缓缓暗下去的世界,发出一声无奈的长叹。

「我的老家叫避风镇,地方不大,但人不少,我的猪肉摊子有很多的老客,都是老屠夫留给我的。跟他们做买卖,从来不用担心有人赖帐,就算他们那天忘了带钱,我也从不计较,因为他们每次来找我买肉,我都赚了他们的气数,是我占了便宜。」

「其实一开始我不觉是自己占了便宜,毕竟他们是傈虫,而我是命途中人。可从我背井离乡那天开始,我发现自己欠的越来越多,不是气数,而是我永远也还不清,还不起的人命。那一刻我终于懂了,为什么老屠夫以前总是跟我说,这世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亏欠别人。因为人易走,但「债难还』。」夕阳的晚风吹过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叶炳欢潦草落魄的形象让周围的行人避之不及。

他对此毫不在意,蹲坐在一处墙角下,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选择拨通了电话。

「老谷,是我.」

叶炳欢口中传出的声音沙哑沉闷。

「阿欢你还活著?!」

电话那一端的谷丰裕格外的兴奋:「太好了,你现在在什么地方?」

叶炳欢抿了抿嘴:「你现在情况怎么样?」

「我还好,没人知道我是你的上线,所以没人来找我的麻烦,就是暂时没法再接活儿了。」「那镇上怎么样了?」

谷丰裕似没有听到这句话般,自顾自说道:「你现在在红花会内的花红已经提高到了三十两,现在整个五环到处都是抓你的人。特别是李午,我听说他跟发了疯一样,一直在追著你咬,放话出来必须要杀了你,你可千万要小心」

叶炳欢轻轻「嗯』了一声,接著又重复了自己刚才的问题:「镇上怎么样了?」

谷丰裕知道他的执拗,虽然在他看来这些傈虫的生死根本无关紧要,但还是给出了回答:「死了一些人。」

叶炳欢的眸光暗淡了几分:「谁动的手?」

「李午,还有董央。」谷丰裕语重心长道:「阿欢,你杀了天地堂那么多人,又差点一刀砍碎了李午的武胆,已经是结下了死仇。现在连你都是自身难保,还关心其他人干什么?」

叶炳欢闭著嘴,没有吭声。

「阿欢,以你现在的处境,面前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屠行?」

「对。」谷丰裕劝道:「只要你愿意加入他们,那就有了百行山当做靠山,或许就能震慑住天地堂和武士会。」

「他们愿意为了我,与这两家为敌吗?」

谷丰裕叹了口气:「你自己先活下去,这才是最重要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老谷你说错了,我能不能活下去,这件事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

叶炳欢站起身来,满是灰尘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能知道你没事,我就很开心了。」

「你要是不愿意加入屠行,那我安排你离开正南道.」

谷丰裕的话还没说完,叶炳欢就挂断了电话。

他转身踩著如血的夕阳,朝著镇子的另一边走去。

时近傍晚,家家户户的屋檐下都挂著炊烟,妇人抄著锅铲站在门口,骂著不愿归家的顽童,操劳了一天的汉子蹲坐在阶上,「吧嗒吧嗒』抽著旱烟。

叶炳欢手里提著顺路买来的一包卤味,还有一辆拴著红绸的小木马,一想到朋友家那顽劣的小子看到这东西会笑的多开心,他脸上也不由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意。

可天公好像总是不愿作美,刚拐进巷口,他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道,脸色瞬间骤变。叶炳欢闪身冲进了敞开的院门,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片刺目的血色。

三具尸体被人故意整齐摆放在院中,灶上的铁锅烧干了水,放在蒸屉里留温的饭菜还透著香。那个曾经嫌弃叶炳欢邋遢,被自己父亲狠狠抽了一顿也不愿意喊他一声叔的小子脸色苍白,不知道在哪儿追鸡抓狗弄得埋汰的小手抓著自己娘亲的衣角,眼中满是恐惧和害怕。

叶炳欢像是一具雕像钉在原地,一动不动。

沈戎低著头,却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只看到了一颗水珠落进了地面的灰尘里。

「终于找到你了」

沈戎和叶炳欢同时回头,就见一个持刀的女人站在院墙上,一张娇艳的脸上笑意盈盈。

「你这张脸可是让我想了好久好久,让我每天晚上都麻痒难耐,根本就睡不踏实。特别是知道你砍了李午一刀后,我就知道,我这辈子非你不可了。」

董央毫不顾忌自己穿的短裙,蹲下身来,将长刀横在膝上,单手撑著脸,眼神迷离的看著叶炳欢。「跟我走吧,有天地堂的保护,你就不用再担心会有人找你的麻烦了。」

叶炳欢面无表情地凝视著她,片刻后丢开右手提著的卤味,转身走到孩童身旁,将那匹红绸小木马轻轻放在他的手边。

「想好了吗?我虽然很喜欢你,但我更讨厌别人拂我的面子,你可千万别让我再生气啊。」漂浮在半空中的沈戎终于等来了那「降落』的感觉,忍不住发出一声感叹。

「终于他妈的到我了,操!」

铮!

刀光起,脸皮落。

女人最看重的东西被沈戎亲手剥离,最引以为傲的长刀也洞穿了她的心脏,死的毫无还手之力。尸体被沈戎拖进了院子,穿胸而过长刀像是一根支柱,斜撑著她,跪倒在孩童的面前。

埋伏在四周的天地堂刀手如潮水般涌出,喊杀声冲天而起。

沈戎单人单刀,大步横行,所过之处遍地残肢断臂,一条条血债因果随著从尸体上逸散而出的气数被他掠入体内。

人屠命技,戮因。

叶炳欢曾在这里领悟了这一刀,沈戎此刻也在这里真正学会了这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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