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一个议案就要牵扯到更多的问题,乾圣皇帝由和众大臣商议之后搞了一个新土地法,官田以后改名叫做”皇家田产”。
采取的政策是,新开垦土地名义归为“皇家田产”
,使用权还是在开垦人手上,免税两次(即是一年)。
但凡是进行耕种的作物要听从官家安排,其余时间可自行安排耕种,这样就可以保证粮食的收成,不会由于大家都去种植经济作物而导致粮食生产产量的大幅度下降;二是佃租为十之六分(这是总结了历代的的田税法商讨出来的一个相对适合的方案),就是官家收取60%,不再有其他任何杂税和摊派,人头税取消(徭役其实也算是人头税里面的一个形式),交租按亩起科只交实物,不再收取银子,种什么收什么,此新土地法最先在陕西实施。
乾圣皇帝突然想起一事问道:“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是否知道最近小麦的收购价格为几何?”
毕自严回答道:“回圣上,臣知道一些,在北京城附近,小麦的收购价格是经常在变动的,都是粮食商会在收购,等到农民收了小麦之后,他们约定好了以极低的价格收购粮食,据臣所知,去年的收购价格是50文收购一石小麦,最高的给到100文,最多是不会超出的150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