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晋朝七十七年。
太元十三年,四月初一。
上谷村。
村中东角有一座破落宅子,由三间土房组成,土墙围了一个小院子,院中有三只鸡在唧唧咋咋,似乎饿的发慌。
中间土房木门推开,走出一位身材精瘦,皮肤黝黑,浓眉大眼,相貌硬朗的青年,穿一身缝着多处补丁的衣服,他叫王凌,今年二十一岁,手中提着布袋,一副要远行的架势。
王凌要去参军,今天出发。
土房内又走出一位妇人,脸色蜡黄,一副病态,身上衣物更显破旧,只是补丁缝的整齐,可见也是一个讲究之人。
妇人是王凌母亲,按年龄不过四十出头,但看模样少说也得五十,正是生活压垮了她。
王凌父亲十年前战死沙场,好在身为军户,有军田养活,孤儿寡母不至于饿死,但生活也是清贫,万幸王母勤苦,倒也没有让王凌从小到大少吃少穿,只是这十年下来,身体给累垮了,需要长期用药物养身,这让本就贫苦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按照大晋朝的制度,军户家庭,家中有战死沙场者,仅余独子,免除兵役,仍为军户,待下一代再行兵役。
参军六年,家庭可转为军户,满十二年退役回家务农。
这对于普通百姓而,尤其是家庭条件差的人家,绝对是一个好出路,因为成为军户可得军田,有了田就有饭吃。
若想永久成为军户,代代服役十二年。
按理说王父战死沙场,王凌可免兵役,但王凌还是要参军,不外乎需要挣钱养母,家里的田只够糊口,王凌除了一身蛮力,没甚本事,母亲每月药费是极大开支,尤其是最近两年病情加重,王凌是个孝子,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母亲被病痛折磨,所以主动提出参军。
“儿啊!母亲拖累你了。”
王母双眸通红,泪水在眼眶打转,痛心疾首。
如今虽是和平年代,没有仗打,但万事无绝对,参军怎么说也是高危行业,更不要说王凌本可免除兵役,要不是这一身病,何至于此?
“娘!你看你怎么又哭上了?”
王凌赶忙将母亲脸上的泪珠抹去,安稳道:“赵叔之前不是说过了,他战友当军官,回头会帮忙把我捞去当郡兵,不会有危险的。”
郡兵负责郡内防务,不会上战场。
赵叔是王父的战友,没有死在战场上,但瘸了一条腿,平日里小辈们都喊‘瘸子叔’。
赵叔有一个儿子叫赵耀,会和王凌一块去当兵,按照赵叔的安排,待三个月新兵训练结束后,他那位在郡上当官的战友会将他们两个带去当郡兵。
“当兵这几年我好好攒钱,到时候再找赵叔帮忙,说不准在咱们县找个差事干,闹不好还能将母亲接到县里去住呢。”
王凌规划出一个美好的未来。
王母听了,点了点头,露出笑意,她对儿子充满信心。
母子二人说话的功夫,一道爽朗的声音响起。
“凌哥…………”
王凌看向院外,只见一对父子走来,中年男子瘸着腿,正是赵叔,说话的年轻人虽然穿着朴素,但明显生活条件比王凌要好很多,剑眉星目,容貌英俊,一脸阳光笑意。
年轻人正是赵耀,和王凌同岁,出生比王凌小两个月,从小一块长大,是亲密无间的死党。
赵耀是家里独子,上面有一个姐姐,需要服兵役,按理说早就该去了,但因为赵叔不舍得,所以一直拖延,这两年得知战友当了官,所以想着沾战友的光,让孩子到其麾下效力,好有个照应,正好王凌也要当兵,两个孩子就一块去。
王母和赵叔打个招呼,赵叔见王母眼圈通红,开解道:“嫂子不用担心,前几天我那位战友给消息了,保证不让孩子遭罪。”
王母点点头,谢道:“那可真的谢谢你了,只是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