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绶这副皮囊,放在哪儿都拿得出手,也不知道琳琅喜不喜欢这一款。
她转念一想,历史上某朝的锦衣卫下场都不太好,兔死狗烹,鸟尽弓藏,杀人的人最后也被杀了。可在这边,她和周临安说了算,只要他们在一日,邓绶的命就稳如泰山。
洪喜眼皮微微一跳,没有立刻回答,反倒是站在后面的周临安,脸色有点不大好了。
他伸手把沈令则的脸转过来,让她正对着自己,语气里裹着薄薄的醋意,“别看他,看我。”
月光从廊下照过来,照得他半张脸发白。比起沈令则圆润了几分的小脸,周临安显然是瘦了,颧骨凸出来,下巴尖了,眼窝深了。若是救援时间再耽搁十天半个月,她好好的英俊夫君只怕都要瘦脱相了。
“都皮包骨头了。”沈令则心疼地摸了摸他的脸,指尖从颧骨滑到下颌,“一会儿你要多吃点。”她说这话的时候,自己也在想御厨的手艺,青童做的清粥小菜虽然好吃,但她还是很想念御厨做的红烧肉、炸茄盒、蒜香肘子......
洪喜站在旁边,眼观鼻鼻观心,不想打扰蜜里调油的两个人,可也不能眼睁睁看着邓绶被乱点鸳鸯谱。
他清了清嗓子说道:“邓掌印有心仪的姑娘了。”
沈令则的注意力一下子从周临安的脸上移开了,她转过头来看洪喜,眼睛亮了一下,像是闻到了八卦的味道:“哦?“我认识吗?”
洪喜点了点头。
“快,和我说说怎么回事。”沈令则往前凑了半步,语气里带着一种藏不住的兴奋。
邓绶心里早早揣了个惦念已久的心上人,偏生藏得密不透风,心上人半点不知情,或者说,二人至今连一场正经碰面都没有过。
沈令则听见洪喜的回话,好奇心瞬间被吊得满满当当,她连忙往前又凑了小半步,连连追问来人身份。
待到洪喜吐出名字,沈令则先是一愣,紧跟着眼底瞬间炸开满满的惊喜。
高葭!怎么会是她?!
高葭可是当初她亲自挑中、荣登《大周报》创刊首期的招牌才女,落笔行文温润通透,心思细腻妥帖,平日里谈举止斯文雅致,一身书卷气由内而外漫出来,是实打实靠笔墨才情闯出名气的姑娘。
再反观邓绶,常年一身肃杀飞鱼服,执掌宫内禁卫刑防,日日跟律法刑狱、暗线侦缉打交道,平日里不苟笑,周身永远裹着一层生人勿近的冷硬气场,看着就像是刀凿石刻出来的冷面酷盖。
偏偏就是这样一块冷寒冰石,默默把心思系在了笔墨生香的才女身上,还是一场无从宣之于口的单向暗恋。
沈令则在脑子里来回对照两人的模样,越琢磨越觉得奇妙,一个冷脸掌印默默相思,一个温婉才女茫然无知,一武一文,一冷一柔,极致的反差撞在一起,简直是天造地设的冷门良缘。
好磕爱磕!她决定带头磕!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