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眼镜的年轻书记员吧嗒吧嗒,将常桂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录在案。
咚!
“证人证与辩护律师所述并无出入,可以被法庭采信,请辩护律师继续发!”
林河继续道,“试想一下,抢孩子这种恶劣的犯罪举动,或许有些人一辈子都不可能遇上。”
“我当时人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她也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事情,第一次直面罪犯。”
“说不紧张,说能冷静应对,那是假的。”
“人的大脑在兴奋,恐惧等一系列的紧张情绪下,很容易做出一些难以理解,不理智的行为这都是正常现象。”
“检方代表以董云韵当时加油门的举动,对她作出故意杀人的控告,这点完全脱离了实际情况。”
“事实情况是,我当事人董云韵当时救人心切,头脑之中只有救人的念头,并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之所以会出现重大伤亡,也并非是她想要的结果,她当时想的,只是救下孩子。”
“我想说的是,一件善行中的错误,不应该作为一个人的入罪依据。”
“这样做,实在是有违公序良俗,不符合当代惩恶扬善的法治精神。”
咚!
“下面请检方代表提出质证意见!”
滕俊贤起身,看了林河一眼,“法官同志,我方也承认被告人董云韵当时救人的举动是善意的,值得发扬的。”
“但是呢,她的方法却是太过极端了,且造成了一死二伤的惨烈局面。”
“董云韵必须要为她的行为付出代价,给死者家属一个公道。”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