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黑衣人感受到了无边的压力,如泰山压顶,而他从巨人变成了蝼蚁,他眼中露出惊慌的时候,赤凤涅槃刀犹如一道红色的闪电划下,仿佛热刀划黄油,顺畅无比,黑衣人刹那静止不动。
“你-怎-么-敢——”黑衣人只说了这四个字,身体左右分开,内脏哗啦滑落一地,热气腾腾。
战斗结束,恐怖的威压潮水般褪去,那些听到动静冲出来,却在进入通道的时候定住身体的士兵们终于收回了对身体的控制权。
脸上的表情充满惊骇和后怕!
“装什么大尾巴狼!”李居胥收起了赤凤涅槃刀,黑衣人死得多少有些冤,死在自己的大意上了。黑衣人最多只出了八分力,而他却是全力以赴。
所以黑衣人临死前的目光才会如此的后悔和不甘。如果黑衣人也全力以赴的话,想要结束战斗,还得费一番功夫。
“就是他!”罗初晴来得很匆忙,袜子都没有穿,脚丫子颗颗如珍珠,灯光的照耀下,晶莹剔透。见到黑衣人的尸体,又惊又喜,一颗心落回了肚子里。
水蜘蛛一瘸一拐从碎岩石之中爬起来,胸口一个掌印,穿透了外衣和防弹衣,露出乏青的掌印,散发着一阵一阵阴寒之气。
水蜘蛛冻得索索发抖,脸上没有一丝血色。
李居胥没办法,只能继续努力,给水蜘蛛疗伤,从房间内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白天了。
罗初晴准备了丰盛的早餐,包子油条豆浆,鸡蛋、煎饺和烧饼,都是李居胥爱吃的。
“这是从黑衣人身上搜出来的东西。”罗初晴拿出了四样物品,一张散发着年代感的羊皮地图,标注了三个地方,其中一个地方正是峡谷。
没有文字注解,只有线条,线条也不是很详尽,画的多少有些抽象,要不是罗初晴在峡谷呆了多年,也未必能认得出来。
另外两个点,罗初晴没有一点印象。
一块黑色的令牌,正面一个‘令’字,阳刻,背面则是阴刻的‘叁’,不知道是排行第三,还是什么意思。
令牌非金非石,入手温热,一看便不是凡品。
一颗不知名的种子以及一瓶绿色的丹药,丹药12颗,每一颗花生米大小,没有香味,也没有其他味道,无法判断是有益的丹药还是毒药。
“这种人的身上携带的物品,不会是没用的。”李居胥的语气肯定,黑衣人的实力,不是极为宝贵的物品他估计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更不会带在身上。既然随身携带,必然有重要的作用。
“地图标记的痕迹,我仔细研究过,峡谷的位置是新标记的,笔记清晰,东边的点次之,西南放想最大的点的时间是最长的,几百年是有的。应该是黑衣人居住的地方,也可能是他已经探索过的地方。”罗初晴道,既然标注了,说明三个点很重要,峡谷出了金色液体,其他两个点,莫非也是同类型的宝物?
“根据和此人的谈话,此人应该活在一个普通人或者说世俗无法接触到的世界,那么就不止一个人,应该是某一个群体。”李居胥道。
“我在《万寿世界》这么多年,都没有听说过这样一伙人。”罗初晴感到不可思议,如此厉害的人,可能还有一群,他们是怎么藏得那么深的?越是强大越是优秀的人,能力如同沙滩上的金子,光芒是难以藏住的。只要生活在世俗,就很难不露出蛛丝马迹。除非脱离世俗,可是,真有人能长期脱离世俗吗?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看似隐居,实际上是建立在世俗之上的一种生活,精神出世,肉体还是在尘世间的。黑衣人显然不是这种情况,他仿佛是肉体剥离。
如果不是亲身遇上,她不会相信有这么厉害的人。
“这颗星球,越来越有啥意思了。”李居胥在峡谷一呆就是一个半月,等到罗初晴突破成功才离开。
这个时候,基地几乎翻了天。_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