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如墨,疾风马场。
宋清芷猩红的裙锯扫过门槛,缓步而入。
宋培跪在屋里已多时,秋风缓缓徐过,脖颈间冷汗已湿透衣襟。
他起身,小心翼翼地拱手:“见过小姐……”
宋家三房素日要仰仗着大房生活,这位久居普化寺的长房小姐与宋揽无二,同样是宋老夫人以及宋国公宋渊的掌上明珠。
宋家旁人见之,皆称为“小姐”。
他是三房庶子,平日对大房讨好卖乖,又对宋清芷卑躬屈膝,端茶倒水,便得了疾风马场管事的位置。
宋清芷眼角潋滟,裹着一层寒光,高高在上地看向宋培,缓缓坐下来。
她微微躬身,伸指扣住他下颚,逼迫宋培眼睛不得不往上抬。
“小培子,这么多年了,你一点都没有学乖!还是那么的蠢,你说怎么办才好?”
宋培被迫抬起头,仰望着她,眼里带着恐惧,似乎又带着一丝……仰慕。
“任凭小姐处置。”
李婉宁在他管辖下的马场被人带走,是他无能。
宋培眼神躲闪,不敢直视宋清芷容颜。
这位小姐比公主还要狠,还要癫。
他是宋清芷的狗!
不能直视主人!!
见状,宋清芷红唇角微微往上挑,指尖缓缓碾过他双唇,眼带着轻蔑地轻笑起来。
“知道本小姐最喜欢你哪里吗?”
话落,她中间三根手指按在那张微颤的双唇上。
“是这里。”
宋培汗湿额间,不敢吭声,更不敢动半分。
顿了顿,他跪着移开身子,双手捧起宋清芷的脚,脱下鞋,将那只脚放在大腿上。
那双唇覆在脚背,脚腕,宋清芷往后斜躺靠在椅子上,闭了闭眼睛,面容舒缓松弛。
宋培不敢停,直到那只脚不再发颤,他才抓起脚心揉了起来。
外面秋风徐徐,气候温和并不燥热,可宋清芷心底涟漪不断,痒意难耐。
这么多年,她陪着慎太妃在普化寺吃斋念佛,度过了风华正茂的及笄年华,又虚度过双十的空虚寂寞,那里从未有人能这样‘体贴’的服侍她。
这一刻,她压在骨缝里的东西在疯狂游走,呢喃轻哼一声,吁出胸口那一口气,脸上潮红才逐渐散去。
舌尖有些发麻,宋培低垂着头,一心揉按着那两只脚。
这一只按完,又换另一只,大气都不敢出。
宋清芷阖上双眼眯过一会,才稳住心绪,收回脚,坐起来理了理衣裙,又恢复之前的端庄乖巧模样。
“这么多年了,没有一个人的技术能比得上你,你可要好好保护好你这双手,别沾上不该沾的东西!”
宋培暗中松一口气,知道前面那些事情便过了。
“弟弟知道了。”
私下时,宋清芷不喜他自称‘小的’。
宋清芷身心得到疏解,面色好些,喝口茶水:“你是我看中的人,你想要出人头地,唯有姐姐我可以帮你……”
“请小姐吩咐。”
宋培双膝发颤,不敢起身。
“抬起头来,看着本小姐!”
宋清芷不喜男人在她面前低头,她享受男人双目落在自己身上那种骄傲感,这是连公主都没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