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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飞小说网 > 天幕:系统让我跟秦始皇抢皇位? > 第37 章 收归天下土地为国有

第37 章 收归天下土地为国有

无他,秦国的土地制度,本就以国有制为主导的。

嬴政的脑海中瞬间闪过自商鞅以来确立的秦国根本法度:

“废井田,开阡陌”

,打破了旧有的贵族世袭领地(井田制),承认开垦荒地的合法性,但核心是将土地支配权从世卿贵族手中收归国家。

“授田制”

是国家根据户籍(名田宅制度),将国有土地分配给编户齐民的农民耕种。

农夫拥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并承担相应的赋税(田租、口赋)和徭役、兵役。

土地的所有权,理论上始终属于国家。

国家可以因军功赏赐增加授田,也可以因罪罚没收回土地。

“军功爵制”的土地赏赐是靠斩首立功,依爵位高低赏赐田宅、仆役。

但这赏赐的“田宅”,其“所有权”依然隶属于国家赏赐体系,受国家严格管控,并非完全意义上的私有产权,更不可无限制地传承或买卖。

他一统六国后,推行“废分封、立郡县”,确立中央集权。

这不仅仅是行政区划的改变,更是将原六国贵族的封地、采邑收归中央,从根本上摧毁了旧的分封世袭土地制度。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这并非一句虚,而是他统治的基石。

理论上,全天下的土地都归皇帝所有。

他通过军功爵制赏赐土地,通过授田制分配土地,通过严格的户籍与律法管理土地。

土地买卖虽已出现,但那绝非意义上的完全私有、自由交易。

一切买卖、继承、转让,皆需在官府登记、审核、认可之下进行,且随时可能因触犯律法、户绝、或国家需要,如修筑宫室陵寝、军事要塞而被收回或征用。

秦律对土地的管控细致入微,从田亩形状、界畔标识,到耕作要求、产量考核,皆有法可依。

国家通过这套严密的体系,将土地与户籍、赋役紧紧捆绑,直接控制着最主要的税源与兵源。

黔首被牢固地束缚在土地上,成为帝国运转最基础的零件。

所以,在嬴政看来,大秦的土地制度,核心就是国家所有。

私人对土地的“占有”,更多是一种基于国家授田或赏赐的使用权、收益权,且这种权利始终依附于国家的意志,受着严苛律令的严格管控与随时可能发生的调整。

土地国有,这本来就是现状,至少是法理和统治意志上的现状。

为何阿宁会将其作为一个特别的、似乎比“科举”更具冲击力的“计划”提出来?

甚至为此需要一个额外的“小小请求”?

难道她所知的未来,或者说她所构想的“土地国有”,与秦朝现有的这套制度并非一物?

这个念头如同黑暗中划过的第一道闪电,让嬴政原本因困惑而微微蹙起的眉头,骤然锁紧。

他深邃的目光,重新聚焦在女儿脸上。

难道

嬴政的心脏,在无人窥见的胸腔深处,猛地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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