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开腿就往前头追。
老太太生怕儿子打光棍,总觉得自家儿子哪哪都配不上林芳。
要不是留丑女有苗头,她都不敢开口。
没几分钟。
王志和被他哥从村口拽了回来。
“妈,什么事?”
“什么事?”老太太拐杖往他小腿上敲了一下,“小芳在县里收拾店面你不去帮忙?
她把店转出去,东西要搬、账要结、人要交代。你当人家三头六臂啊?蠢的跟猪一样,绑条狗都比你脑子活络。”
王志和被敲得龇了下牙,“你要不喊我,我都快到镇上了。”
他跑出去老远。
还听见他妈在后头喊:“到了县里请林芳吃顿好的,别抠抠搜搜的跟个不拔毛的铁公鸡一样。”
林芳站在店门口,手里捏着一串钥匙。
店铺不大,前前后后也就二十来个平方,但这个地方是她从泥坑里爬出来之后,第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
店里的桌椅已经搬空了。
灶台上的锅具也收拾干净。
墙上留着一块被油烟熏黄的痕迹,擦了好几次都擦不掉。
每次看到那块印子,都会想起自己刚开店时手忙脚乱的样子。
一个人切菜、炒菜、端盘子、收钱、洗碗,忙到半夜回去倒头就睡,第二天天不亮又爬起来去菜场进货。
日子苦。
但每一天都是自己的很充足。
“小芳。”
林芳回过神,把钥匙收进兜里。
“东西都搬完了?”
“搬完了。”聂二花把纸箱放在门口的台阶上,拍了拍手上的灰,“你真要回村里做?”
“先回村里摆个摊子,王志和说他有块地在路边盖个店面。”
汤菊花把布袋子放下,拿手背擦了把额头上的汗。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