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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马鹿

马鹿

晚饭过后,董良杰早早的睡了,

马鹿

由于马鹿是头部中枪,而且这63式步枪威力一般,子弹进了脑袋便没有出来,也并未出太多的血。这鹿血可是好东西,大补,特别值钱。当然了,鹿全身都是宝贝。

董良杰绕着这只马鹿转了一圈,最后踹了它一脚,这东西比梅花鹿的攻击性强太多了。若是梅花鹿,或者是其他一些动物,看见生人闯入,第一反应就是跑。而马鹿身体特别强悍,像董良杰打中的这只马鹿,如果站着,足足一米五六那么高,而体重也最低超过五百斤。

这就是一个长着鹿角的牛犊子啊。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这马鹿也是一样。

董良杰伸出手试了试,饶是身体强壮,这头鹿也不是他能扛得动的。但是这荒郊野岭的也根本找不到帮手,把它放到这里再回去叫人的话,董良杰自己又不太放心,这山里可是有狼群的,马鹿这血腥味传出去,等自己再回来,估摸就只剩下一堆骨头了。

为今之计,只能硬拖回去。

董良杰把那把枪放在麻袋里边,随后又拿出柴刀把鹿角从根上砍了装在了麻袋。

“哎,可惜了,来早了。这鹿刚要脱角,让我给碰上了。”董良杰摇了摇头无奈的自自语。

这只鹿的鹿角全是早就硬化了的鹿角,只有一小节靠近脑袋的部分是硬鹿茸,董良杰小心的割下来。要知道,鹿角不值钱的。虽然这头马鹿的鹿角特别大,但是能卖个三十二十的,就不错了。

而那一小段鹿茸,聊胜于无,二两都没有。

不过董良杰也不挑剔,二十三十,也是一笔收成。装好鹿角之后,他小心翼翼地把那一小截鹿茸也用布包好,放进口袋,随后用绳子把马鹿的两条前腿和脑袋捆在一起,后腿和尾巴捆在一起,随后用绳子把马鹿一点点的往平台子底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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