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
《英雄》电影的首映。
陆然和沈月歌并肩坐在的最后,“扫地僧不扫地”写道:
“对于两部电影,我的评价是,《剑雨江南》是可乐,第一口爽,喝完打嗝,然后忘了什么味道。
《英雄》是黄酒,第一口涩,甚至有点苦。但咽下去之后,会有回甘,从舌根慢慢往上涌。
可乐不需要品,黄酒需要。
不是所有人都有耐心等那口回甘。
但我等到了。”
这条帖子发出去的第一个小时,只有二十三个点赞。
第二个小时,被圈主加精。
第三个小时,转发破千。
评论区开始出现各种声音:
“终于有人说出了我的感觉!我看《英雄》的时候全程皱着眉头,走出电影院越想越不对劲,现在半夜两点躺床上还在想那句‘剑的字义,在于和平’我是不是魔怔了?”
“你不是一个人。我二刷了,第二遍看懂了秦王的眼泪。”
“说个暴论:十年后再看,《英雄》会是经典,《剑雨江南》只会是‘当年那部特效很牛的片子’。”
“别捧一踩一好吧?两部都看了,各有千秋。《剑雨江南》赢在商业性,《英雄》赢在艺术性,不冲突。”
“我就是可乐配黄酒混着喝的,不行吗?成年人全都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