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莉娅曾经在阿尔科隆要塞生活过一段时间,在这里,收养了小男孩。
那段时间,是迪莉娅难得的修身养性的时间,不仅仅收养了当时年仅九岁的小男孩,还将对方养大到十八岁那年,给对方留了一笔巨款之后就消失了。
那十一年里,原主从没有找过一个男人做恋人,全心全意的养小孩。
因为血族不老的容颜的缘故,原主很少在一个地方停留。
所以在对方十八岁那年,原主意识到了周围的人看她的眼神越来越疑惑的时候,原主就知道,自己离开的时候到了。
原主不喜欢离别的伤感,所以留下来一封信,还有一笔巨款,连当时养孩子的城堡都一起赠与了对方,然后潇潇洒洒的离开了。
要不是忽然看到这个地方的名字,顾惜时还真没有想起来这件事。
也不知道原主当时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原因,居然收养了一个人类小孩。
“罗斯福·特纳,罗斯福·特纳!!”
顾惜时嘴里念叨着这个名字,总觉得,这个名字,也开始有了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了。
“里斯,你还记得那个小男孩的名字吗?我怎么想不起来了?”
顾惜时开口问里斯,里斯想了想,开口回答道。
“我记得,叫做罗斯福·特纳!!”
不用顾惜时说了,里斯也发现了这件事很不寻常,不过因为有外人在的缘故,里斯只能是掩藏心中的震惊。
“难道是他?”
顾惜时有些疑惑的低喃着,可是原主养的那个小男孩,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要是以人类的寿命来看的话,说不定都只剩下了白骨而已。
现在的血猎罗斯福·特纳,虽然看着就不年轻,甚至还有些老,但是身体明显就还是健壮的,可不像是一个一百多岁的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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