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晏在厨房里招呼:“芳芳,端菜。”
时夏忙应道:“我来端吧!”
午饭依旧摆在堂屋的小桌上,除了红烧肉,还有一盘炒青菜和一个西红柿鸡蛋汤,简简单单,却香气扑鼻。
尤其是那碗红烧肉,色泽红亮,五花三层,颤巍巍的,看着就诱人。
时夏掰开馒头夹了一大块红烧肉进去,咬了一大口,肉汁浸透馒头,她满足地眯起眼。
“用馒头夹红烧肉,太奢侈了吧!但也太香了!”
闻晏看着她眉眼弯弯,唇边两个小小的酒窝时隐时现,他的指尖在桌下忍不住动了动,克制住想去戳一戳那酒窝的荒谬念头。
他清了清嗓子,轻声道:“时夏,你以后要不要就跟我家搭伙一起吃饭?”
“啊?”
时夏闻猛地抬起头,杏眼圆睁。
看着她这呆呆的样子,闻晏忍不住低笑出声,又夹了一大块红烧肉放到她碗里。
“你不是说我手艺不错吗?你自己凑合,也不是长久之计。搭伙的话,食材我们可以均摊,或者你出粮票我出力,都行。”
时夏看着碗里又多出来的肉,下意识地瞥了一眼他刚才用的筷子,确认是公筷,才微微放下心来。
搭伙的提议确实让她非常心动!
天知道她有多想念热乎可口的家常菜!
但是,她有些顾虑,“一起搭伙会不会太占你们便宜了?而且,我们非亲非故的,总在一起吃饭,会不会有人说闲话?”
这个年代的流蜚语可是能杀人的。
闻晏神色平静:“占便宜?食材均摊,很公平。至于闲话…我们行的端做得正,怕什么闲话?知青点里也有关系好的知青一起搭伙做饭,很正常。再说…我们住得偏,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别人说什么,听不见也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