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深邃的墨色眼眸里,没有了平日的寒潭死水,反而像融了星光,带着一种她读不懂的,温柔的专注。
她的心,没来由地漏跳了一拍。
她移开视线,端起手边的温水喝了一口,掩饰着自己脸颊上泛起的,不正常的微热。
“昨晚,谢谢你。”
她轻声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自己都未察觉的,微弱的颤抖。
那句石破天惊的“我太太喜欢”,那十万的天价,像烙印一样,刻在了她的脑海里,一夜都未曾散去。
顾承颐的目光,落在她泛红的耳垂上,眼神暗了暗。
“我只是,拿回本就属于你的东西。”
他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喙的笃定。
“至于那些垃圾……”
他的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
“清理掉,是应该的。”
孟听雨的心,又是一颤。
这个男人,永远都用这种云淡风轻的语气,做着最雷霆万钧的事。
为她撑起一片天,于他而,仿佛只是随手掸去肩上的一粒灰尘。
这种被全然保护,全然信任的感觉,陌生,却又令人……贪恋。
她沉默了片刻,抬起眼,认真地看着他。
“项链,我不能要。”
“它太贵重了。”
“而且,我也不喜欢。”
顾承颐微微蹙眉。
不喜欢?
他以为,没有女人会不喜欢那样的东西。
孟听雨看着他眼中的不解,忽然笑了。
“比起戴在脖子上的钻石,我更喜欢能握在手里的,实在的东西。”
比如,一把好刀。
比如,一株百年份的野山参。
又比如……
她的目光,落在他搭在轮椅扶手上,那双修长漂亮的手上。
一个健康的,能站起来的,顾承颐。
顾承颐看着她清澈眼眸里,那抹不加掩饰的认真,沉默了。
半晌,他低低地“嗯”了一声。
“知道了。”
他说。
以后,不送珠宝了。
送药材。
或者,送实验室。
这场风波,似乎就此彻底平息。
孟听雨的名字,不再是丑闻的代名词,反而成了一个坚韧、顽强,令人同情的符号。
她的生活,终于回归了她想要的平静。
每天为顾承颐和念念准备药膳,调理身体,成了她生活的重心。
顾承颐的身体,以一种连西医专家都无法解释的速度,肉眼可见地好转起来。
他的脸色不再那么苍白,呼吸也平稳了许多,甚至能在李秘书的搀扶下,尝试着站立片刻。
而念念,则像一株被雨水精心浇灌的小树苗,茁壮成长,愈发活泼开朗。
一切,都在朝着最好的方向发展。
这天下午,阳光正好。
孟听雨在整理魏淑云为她准备的衣帽间。
她将那些华贵的礼服都仔细地收好,只留下几件素雅舒适的棉麻衣裙。
在整理一个行李箱时,她的动作顿住了。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