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间安静,窗边放着一只花瓶,瓶中的玉兰正生机勃勃。
“公孙兄初来乍到,该尝尝这王记的糖水,算是京城一大特色,别的地方吃不到。”
南枝把那碟荔枝玫瑰酥山推到公孙鄞面前:“试试,玫瑰的香味和荔枝的清甜,融合得恰到好处。”
公孙鄞纳罕地看向南枝,见她已经在吃另一碗黑芝麻糊,便也慢吞吞地吃了一口酥山。
冰冰凉凉,甜甜蜜蜜,香气扑鼻,确实好吃又雅致。
他以为皇太弟约见他,一定是为了拉拢他,他甚至想好了千百个拒绝皇太弟的理由,还预想了如何全身而退的各种途径。
怎么这皇太弟一直不说正事呢?
“这酥山确实别致,可殿下的话未免太过绝对,其他地方未尝吃不到。”
公孙鄞话中有话。
南枝也听懂了,这京城的地界虽好,可公孙鄞未必一定要做她的幕僚。
她抬眼,望向公孙鄞的眼睛,他的眼生得温润亲善,与桀骜倔脾气的谢征不同,也和内敛规矩的李怀安不同。
他更像从旷野吹到京城的风,可以温和,也可以锋锐,无拘无束,自有文人傲气。
“你吃的这道酥山,别的地方一定吃不到。”
南枝肯定道:“因为,这是当今陛下亲手做的。”
公孙鄞动作一僵,风轻云淡的姿态瞬间破碎:“什,什么?皇帝陛下亲手,做的?”
王记糖水铺,真是,王,记啊!
“我花了十年的功夫,让皇帝的兴趣,从他不擅长的政事,转移到他擅长的厨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