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黎岁总是说,“家里的基因绝对不会差,黎一只要想学,就没什么是他学不会的。”
过了一周,黎一就来了。
他今年三十六了,但是从未谈过女朋友,这十几年几乎把一切都奉献给了公事。
黎岁看到现在硬朗沉稳的人,突然有些心疼。
最初她回到北美的时候,有想过要再去s国,但是霍栖涯毕竟在这边,她不好带着全家人迁移,所以就留了黎一一个人在那边。
“姐。”
黎一喊了一声,视线落在她怀里抱着的孩子身上,“真可爱,涯涯可比我这个舅舅有出息多了。”
他将孩子抱过来,但实在没有抱过孩子,动作比较笨拙。
黎岁看到他这一身漂亮的线条,就知道这人的身手也没有落下,国家公事和训练已经占据了他的全部时间,现在的黎一完全就是一个大忙人。
“黎一,有想过在这边多留一段时间吗?”
黎一毫不犹豫地摇头,“那边最近有几件大事,我得过去处理,只能留一周。姐,对不起,我总是这么忙。”
黎岁的眼眶瞬间红了,抿了一下唇,“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是我对不起你。”
整个家里的责任最后全都被黎一这个最小的弟弟给扛起来了,而且他做得这样的好。
这些年也从未抱怨过什么,打电话的时候也总是说:“我又去爷爷的雕像前看了很久,姐,我很自豪自己的身上流淌着这样的血液,我终于明白爷爷当年的感受了。”
那种感受难以喻,看着国家越来越好,真的会有一种想要深深扎根这里的感觉。a